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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范围有哪些

2021-05-16 来源:钮旅网

(一)知识产权评估的实施

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知识产权占有单位资产评估的情形

知识产权占有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资产评估:

1.根据《公司法》规定,以知识产权资产作价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2.以知识产权质押,市场没有参照价格,质权人要求评估的;

3.行政单位拍卖、转让、置换知识产权的;

4.国有事业单位改制、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涉及知识产权的;

5.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拍卖、偿还债务涉及知识产权的;

6.国有企业收购或通过置换取得非国有单位的知识产权,或接受非国有单位以知识产权出资的;

7.国有企业以知识产权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使用,市场没有参照价格的;

8.确定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价值,人民法院、仲裁机关或当事人要求评估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非国有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清算、投资、转让、置换、偿还债务等经济行为涉及知识产权的,可以参照国有企业进行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根据评估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单项资产评估、部分资产评估及整体资产评估。单项资产评估是指对一台机器设备、一座建筑物、一项知识产权等单项资产价值的评估;部分资产评估是指对一类或几类资产的价值进行的评估;整体资产评估是指对参与某种经营活动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的评估。

公司在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应当根据公司改组和资产重组的方案确定资产评估的范围。基本原则是:进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都必须进行评估。拟改组上市的公司在进行资产评估时,必须由取得证券业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的含义

是指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数据资料,根据特定的评估目的,遵循公允、法定的原则,采用适当的评估原则、程序、评价标准,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被评估的资产进行评定和估算。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公正地评估公司资产的价值,确认所有者的财产和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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