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该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而且需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有以下标准】
如果抢劫次数为1次时,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如果抢劫次数为2次的,则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如果抢劫所得的财物数额相当大,且每增加200元时,量刑加一个月;
如果有以下情形,则需要按比例计算:
(一)如果在抢劫过程中使人轻微受伤的,增加受伤1人,则重处10%,如果是轻伤的,若增加轻伤1人,加重处罚20%;如果增加的重伤为1人,加重处罚30%,如果构成被抢劫者伤残的,伤残增加一级,所受到的刑期必须增加6个月。
(二)如果抢劫时带器械,那么重处20%;
(三)如果遇到灾害进行抢劫的,那么重处20%;
(四)通过人质进行去敲诈威胁的,那么按次基数重处30%;
(五)如果三个人以上团伙作案的,必须重处20%。
(六)抢劫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人员的,重处10%。
(七)如果抢劫自己家庭的亲属财物的,那么轻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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