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要到部队服现役,而是国家依法对适龄公民进行登记注册管理的工作,以便国家掌握兵员潜力、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兵役登记是每个适龄青年都要做的事情,适龄公民都有履行兵役登记的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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