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约定共同承担
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均由双方共同负担,或对共同债务的负担未作明确约定,则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二人共同负担。审理中应列二人为共同被告,判令二被告共同偿还债权人的债务。执行中既可对二被告执行,也可对其中一个被告执行。该被告偿还全部债务后,有权要求另一被告承担相应的债务份额。
2、协议分担
如协议离婚及法院调解离婚中对债务的承担作了分担,即由原夫妻二人各负责其中的一笔或几笔债务的,则该债务应由约定偿还人予以归还,但原配偶→方对此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审理中可列原夫妻二人为共同被告,也可列约定偿还人为被告,其原配偶为第三人,判令约定偿还人偿还债务,由其原配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按上述方法处理仅限于下列二种情况:
一是离婚形式必须是协议离婚或法院调解离婚,法院判决离婚除外;
二是对某一共同债务由谁偿还作了明确约定。
之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在结婚之后,经过双方共同签字承认的债务,一方事后进行追认的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另外,在婚内,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共同生活欠下的债务,并且在合理范围内的,那么也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一、夫妻债务共同偿还吗
夫妻债务一般是共同偿还,但夫妻可以约定或者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由一方来承担。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或者对共同债务未作明确约定,那么该债务应由原夫妻俩共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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