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外地返晋人员规定根据情况,具体如下:
1、14天内自高风险地区入晋返晋人员一律实施‘14+2’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2、中风险地区返晋人员实施‘14+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隔离;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区入晋返晋人员实施‘7+2’居家健康监测;
4、非必要不出省。所有省外返晋人员要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5、面对当前严峻复杂防控形势,山西从严返晋人员管控,在长治、晋城、运城三市与河南交界处重要道路要设置防疫检测点,对入晋人员车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对入晋人员严格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及健康码等,对入晋车辆要严格消毒,严防死守,同时保障重要必需物资运输畅通;
6、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病例轨迹关联地旅居史以及7月16日以来有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出入史的入晋返晋人员,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主动配合属地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
7、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坚持“非必要不出省”的原则,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病例轨迹关联地,如确需前往,按照“谁批准、谁负责”要求,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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