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新入户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二、年龄限制
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申请补贴不限制年龄,新入户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这个理解起来有点难,这里举个栗子:某人出生于1988年2月1日,2018年3月1日获得深圳人社局颁发的入户许可,虽然获得许可的时候,已经年满30岁,但2018年1月1日没有满30岁,所以按照政策仍然可以申请补贴。
法律依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
第八条 毕业生持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领取毕业生上班公告书(以下简称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户口不在毕业院校的非深圳户籍毕业生,须在学校办理派遣手续后,持申请表和报到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九条 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持申请表、学历学位材料、报到证、户籍材料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到手续。其中,用人单位接收的毕业生,到其立户所在市或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接收的毕业生,到其拟入户地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第十条 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收到报到材料后,依据不同情景分别作出以下解决:
(一)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办理报到手续;
(二)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无法当场补正的,退回材料,并告知需补正的内容;
(三)不符合毕业生接收条件或者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并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 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后,领取毕业生介绍信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到相关部门办理户籍迁入手续。毕业生符合本市随迁新政的儿女可同时办理随迁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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