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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回家路上发生车祸,用人单位需承担何种责任?

2023-02-10 来源:钮旅网

员工下班出车祸,用人单位需负工伤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需满足三个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上下班途中发生。若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认定,获得工伤认定书后享受工伤待遇。若单位未投保工伤保险,员工可要求单位支付费用,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若未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与肇事方协商赔偿或提起民事诉讼,但需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内提出。

法律分析

员工下班回家路上出车祸,用人单位负什么责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在上下班路上出现任何事故伤亡都在工伤之内。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

(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

(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况依法认定。

其次,如果员工自己认为属于工伤,而员工所在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应及时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会根据具体情况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认定属于工伤,则会按照相关程序作出《工伤认定书》。员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如果员工被认定为工伤但所在单位未为您投保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之规定,向员工所在单位主张赔偿。当然,员工也应当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则可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如果您没有被认定为工伤,您也可以与肇事方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向对方索赔,但是必须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之内提出。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相关事故受伤,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具体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需要根据员工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如果员工认为自己的伤害属于工伤,而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员工可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如果被认定为工伤,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如果单位未投保工伤保险,员工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并可在一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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