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为:
1、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一、酒驾被现场抓到怎么处理
酒驾被现场抓到的处理方式如下:
1、酒驾被现场抓到,对当事人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一、酒驾的确定标准如下:
1、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
2、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客观方面,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3、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客体方面,与交通肇事罪一样,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总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扣12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交警约束至酒醒,并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同时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已达到醉酒标准,却在抽取血样前脱逃的,可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二、醉驾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隶属刑事犯法,是刑事拘留,具体如下: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一、酒驾的确定标准如下:
1、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为饮酒驾车;
2、在机动车驾驶人的每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和超过80毫克,可以认定为醉酒驾车。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观方面,危险驾驶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行为危害到公共安全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状态的发生;
2、客观方面,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3、主体方面,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
4、客体方面,与交通肇事罪一样,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总之,醉酒驾驶属于危险驾驶,隶属刑事犯法,是刑事拘留,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侵犯的客体为公共安全,即危险驾驶的行为危及到了公共安全,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即对不特定且多数人的生命、身体或者财产的危险。
三、酒驾入刑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酒驾入刑是在2011年5月1日后开始的。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一、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上表现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共安全;
4、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危险驾驶罪的表现形式有: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综上所述,酒驾入刑是在2011年5月1日开始的。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从其主观、客观、客体、主体方面分析,危险驾驶的情形有四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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