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时,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经查证属实后将补发证件。对于需补领离婚证的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向原登记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法律分析
不可以。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补领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拓展延伸
婚姻登记证明的申请流程和要求
申请婚姻登记证明的流程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办理登记证明。在办理过程中,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其次,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费用。接下来,您需要等待一定的办理时间,通常是几个工作日。办理完成后,您可以前往婚姻登记处领取您的婚姻登记证明。请注意,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相关信息,以确保顺利完成申请。
结语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时,可向原办理机关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机关将查证属实后,应为当事人补发证件。补领离婚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和照片。申请婚姻登记证明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处或民政局,提供相关材料并缴费。办理时间通常为几个工作日。具体流程和要求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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