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双方离婚证丢失补办需要流程如下:
1、申请,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递交手续;
3、审查核对资料;
4、登记,签名,填写《补领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离婚证丢失后,补办时的受理程序如下:
1、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2、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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