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行让右转还是右转让直行,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直行车具有优先通行权,当直行车在主道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优选通行;
(2)如果有右向通行导向路和信号的并且先于直行车放行的,直行让转弯;
(3)即右转和直行都是绿灯但右转比直行先放行时,直行让右转。
右转的车辆需要让直行的车辆,直行车辆是有优先通行权,正在右转的车辆需要减速来等待直行车辆通过。等到直行车辆通过后,右转车辆才能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是每个驾驶员要做的。
机动车通过既没有交通信号灯,也没有交警指挥,更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十字路口时,进入路口前应停车观望,再遵循以下通行规定确定优先通行权:
1、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2、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机动车先行;
3、相对方向行驶的车辆,右转弯车辆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什么
驾驶证扣分新规定是:
1、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2、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3、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4、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5、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当直行车在主道行驶,右转车辆准备从辅道汇入主道时,主道直行车优选通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1.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3.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启近光灯;
4.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5.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7.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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