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扰乱经营场所经营秩序怎样处理

2020-11-14 来源:钮旅网

扰乱企业单位经营秩序,致使营业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培渣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困中判、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汪改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