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医保转移步骤如下:
一、医疗保险转入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异地就业回本市的本地户籍医疗保险参保人。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市就业并已按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非本地户口人员。
二、医疗保险转入申请材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医疗保险转入申请受理机关:参保人所属参保地社保机构征收窗口
四、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
参保人在转出地社保机构取得参保转移凭证参保人前往其所属辖区的社保机构申请转入转入社保机构发联系函至转出地社保机构转出地社保机构寄信息表至转入社保机构转入社保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并录入,转移手续办结
五、医疗保险转入办事程序
1、转入地社保机构收到转入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后,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联系函。
2、转入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移的信息表和基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
3、上述如有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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