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1、每年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令时,即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执行冬令时,即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责:
1、负责组织和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办理或联合办理、集中办理,改革审批环节和流程;
2、负责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
3、负责管理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与人员,做好监督、协调等日常工作;
4、负责督促进驻本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协调做好有关规费征收工作;
5、负责本中心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好有关服务准则、廉政建设和安全保障等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宣传和督促落实省、市、区各项投资优惠政策及便民利民措施,受理有关咨询与投诉;
7、承办区党委、管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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