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申请再审期限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再审申请。这四种情形包括: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法律分析
申请再审期限是六个月。以下情形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拓展延伸
再审申请期限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执行后提出。根据此规定,再审申请期限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申请再审期限之日起六个月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在期限内提出申请再审。我们鼓励当事人积极行使这一权利,以确保司法公正和公正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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