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认定为买卖关系,主播对于打赏的资金来源并不清楚,没有审查义务,属于善意第三人,在提供合法的直播服务时取得了相应的劳动报酬,实际上只参与了平台分成,退还可能性不大。若认定为赠与关系,也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嫌疑人与主播共同消费,一般不用退还。但若主播们知道资金来源不正当,甚至鼓动他挪用资金,在此情况下可能会依法退还,法院也会参与追缴,并且单位作为受害者,可以提起相应的民事诉讼行使自己的撤销权,来挽回损失。
认定是否善意,应当考量是否明知、是否无偿或低价取得、取得是否合法等因素。对于打赏主播的钱款,在认定是否可以追缴时,关键在于如何认定“打赏”的性质。如将“打赏”认定为一种赠与,该款项的取得可能因属于无偿取得,而被追缴;如将“打赏”认定为一种服务付费(付费欣赏表演),则不适用无偿取得,不得追缴。
未成年人打赏主播的钱可以退换吗?
未成年打赏主播的钱可以退。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主播的行为可视为赠与行为,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行为需要经过监护人的事后追认方可生效,若监护人拒绝追认可以要求退回打赏的钱。
备注:综上问题所述挪用公款打赏女主播的钱是否要退还得看具体情况判定,挪用公款是肯定要受到法律制裁的,建议大家应该用合法的手段赚取钱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经查证属于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裁定予以没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还提出:“第三人善意取得涉案财物的,执行程序中不予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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