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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补贴发放注意事项

2020-01-11 来源:钮旅网

根据2012年四部委联合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与此同时,该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5小时,并在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不超过20.30.40分钟);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办法》中明确,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最重要的是,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使用者不得扣除工资。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依据《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就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对于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和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工作环境的工人,应调整工作岗位。职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其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比如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积极改善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还要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们,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得安排孕妇员工和未成年人员,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中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和温度在33℃以上的职场作业,确保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

第三条高温作业是指有高气温、或有强烈的热辐射、或伴有高气湿(相对湿度≥80%RH)相结合的异常作业条件、湿球黑球温度指数(WBGT指数)超过规定限值的作业。

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高温天气作业是指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工作场所高温作业WBGT指数测量依照《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7部分:高温》(GBZ/T189.7)执行;高温作业职业接触限值依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执行;高温作业分级依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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