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情况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
1、按原约定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的民事责任;
2、公司有权对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3、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