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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突然死亡了如何办

2023-10-26 来源:钮旅网

在诉讼过程中去世,其生前所欠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张先生与王先生同为A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9月,王先生自称要购买某小区房屋,向张先生借钱,张先生碍于情面借给王先生10万元,王先生承诺在一年后归还该借款。但借款到期后,王先生并未归还该借款。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张先生将王先生告上了法院,随后向法院申请追加王先生的妻子谢女士为被告,要求王先生和其妻子谢女士共同归还这10万元借款。但在诉讼的过程中,身为被告的王先生因病突然去世,张先生只能再次向法院申请变更被告,请求追加王先生的所有遗产继承人为被告参加本案的诉讼,法院同意了张先生的申请。在收到法院的传票后,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人儿子小王、母亲叶老太和谢女士一起作为被告出席了庭审。原告张先生认为,本案的被告谢女士与王先生是夫妻关系,在王先生向其借款时谢女士与王先生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并且该款是被谢女士与王先生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开支,因此,该笔借款是谢女士与王先生的共同债务,虽然王先生已经去世,但该笔债务并未消失,谢女士需承担还款义务,同时,作为王先生的遗产继承人,被告小王、叶老太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王先生债务的义务。被告谢女士认为,该笔借款不是夫妻共同债务,为王先生的个人债务,和她没有任何关系,应由已经去世的王先生承担还款责任。被告小王同样认为,该笔借款应由已经去世的王先生来还,既然王先生已经去世,则该笔借款已无需归还,同时表示不放弃对王先生遗产的继承。被告叶老太认为本案和她无关,并当庭表示放弃对王先生遗产的继承。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谢女士在规定期限内向原告张先生偿还该10万元借款,被告小王在遗产继承范围内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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