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网购票一般分两种情况:1、使用本人的身份证号购票,如果没有身份证,可以使用户口本等其他有效证件取票;2、使用随行大人的身份证一起订票,到站凭随行大人的身份证一起取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1岁的男人和11岁的女人在一起是违法的吗?
需要根据女孩是否是自愿来判定是否犯法。如果已满14岁的女孩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犯法。如果不是自愿的,则构成强奸罪,公安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私人565支烟值11万元。在本州购买的香烟
私人买卖烟草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 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 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可以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居住证一直没用过,是不是现在不能用了18年11月才拿到?
不能用了,居住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过期了要看本地情况。居住证能否续期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者街道服务中心人员,各地政策规定略有不同,有些地方居住证过期后需重新补办,不能续期。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我是二婚,和前夫生育两个孩子,离婚我带着一个,现在找的老公有两个孩子,为什么不能报生育险呢?
交了五险生育一般是指从参保起到分娩当月,满足规定的缴费期限,才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通常规定是缴费满一年,且生育时仍在缴费中,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相关待遇。但是,生育保险政策各地不一。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请问,作为孩子的继母,我的孩子从7个月到20岁都得到了支持。20岁的时候,孩子因为车祸不幸去世。车祸去世前一年,孩子的父亲和我离婚了。我现在能得到孩子的部分赔偿吗?
一、车祸赔偿金父母儿女分配比例是多少1、车祸赔偿金父母儿女分配比例,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中赔偿金的分配比例问题是家属一般情况下可以均等的分割,能均等分割赔偿金的家属主要就是逝者的父母、子女和配偶;(2)如果交通事故并没有导致受害者死亡,那赔偿金是直接赔给受害者本人的,其另外家属无权要求分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赔偿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乘月工资。 该内容由 张正林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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