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 闸门安装
17.3.2 平面闸门的安装
17.3.2.1 安装技术要求
(1)平面闸门及其门槽埋设件的安装,应按施工图纸的规定进行。
(2)平面闸门的埋设件安装,应符合DL/T5018-94第9.1.3条、第9.1.4条和第9.1.10条~第9.1.13条的规定。
(3)闸门主支承部件的安装调整工作应现在门叶结构拼装焊接完毕,经过测量校正合格后方能进行。所有主支承面应当调整到同一平面上,其误差不得大于施工图纸的规定。
(4)充水装置和自动挂脱梁定位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施工图纸要求外,还须注意与自动挂脱梁的配合,以确保安全可靠的动作。
(5)平面闸门水封装置的安装技术要求,应按本章第17.3.1.1款(7)项的规定执行。钢水封座板表面的水泥浆。在滑道支承面和滚轮轴套涂抹和灌注润滑脂。
(6)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后,应清除埋件表面和门叶上的所有杂物,特别应注意清除不锈钢水封座板表面的水泥浆。在滑道支撑面和滚轮轴套涂抹或灌注润滑脂。
(7)经监理人检查合格的平面闸门及门槽埋件,方能按本章第17.2.6条规定进行涂装修补。
(8)平面闸门安装完毕,应作静平衡试验。试验方法为:将闸门自由地调离地面100mm,通过滚轮或滑道的中心测量上、下游方向与左、右方向的倾斜,单吊点平面闸门的倾斜不应超过门高的1/1000,且不大于8mm;平面链轮闸门的倾斜应不超过门高的1/1500,且不大于3mm;当超过上述规定时,应予配重调整。
17.3.2.2 平面闸门的试验
闸门安装完毕后,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对平面闸门进行试验和检查。试验前应检查并确认自动挂脱梁挂脱钩动作灵活可靠;充水装置在其行程内升降自如、密封良好;吊杆的连接情况良好。
平面闸门的试验项目包括:
(1)无水情况下全行程启闭试验。试验过程检查滑道或滚轮的运行无卡阻现象,双吊点闸门的同步应达到设计要求。在闸门全关位置,水封橡皮无损伤,漏光检查合格,止水严密。在本项试验的全过程中,必须对水封橡皮与不锈钢水封座板的接触面采用清水冲淋润滑,以防损坏水封橡皮。
(2)静水情况下的全行程启闭试验。本项试验应在无水试验合格后进行。试验、检查内容与无水试验相同(水封装置漏光检查除外)。
(3)动水启闭试验。对于事故闸门、工作闸门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动水条件下的启闭试验,试验水头应尽可能与设计水头相一致。动水试验前,承包人应根据施工图纸及现场条件,编制试验大纲报送监理人批准后实施。
(4)通用性试验。对一门多槽使用的平面闸门,必须分别在每个门槽中进行无水情况下的全程启闭试验,并经检查合格;对利用一套自动挂脱梁操作多孔和多扇闸门的情况,则应逐孔,逐扇进行配合操作试验,并确保挂脱钩动作100%可靠。
17.4 启闭机的安装
17.4.1 安装技术要求
螺杆式启闭机运到现场后,应对其主要零部件进行复测,必要时,应对设备进行分解、清洗、检查。
螺杆式启闭机安装应根据起吊中心线找正,其纵、横中心线偏差不应超过±3mm,高程偏差不应超过±5mm,水平偏差不应大于0.5/1000.
螺杆与闸门连接前,其不垂直度不应大于2/1000,螺杆下端如与滑块装置连接时,其倾斜方向应与滑块槽倾斜方向一致。
对于装有过载保护装置和行程开关的螺杆式启闭机,该装置的动作应灵敏、准确、可靠。
17.4.1.2 启闭机的试运转
(1)空载试验一般在工厂进行,若螺杆太长,厂内试运转有困难,经双方协议,也可到使用现场进行,但出厂前,应将螺母绕螺杆全行程旋转,保证良好接触,无卡阻现象。空载试验应检查:
1)零部件组装是否符合图样及通用技术标准的要求。
2)手摇部分应转动灵活平稳、无卡阻现象,手电两用机构,其电气闭锁装置应完全可靠。
3)检查行程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准确。
4)检查机箱接触面有否漏油现象。
5)电动机正反转运动时,有否震动或其它不正常现象。
6)对双电机驱动的启闭机,应分别通电,使其旋转方向与螺杆升降方向一致。
(2)负荷试验是将闸门在全行程内启闭两次。
制造厂一般不进行负荷试验,只有在新产品试制或用户有要求时,根据双方协议,可以在工厂内或在使用现场进行负荷试验,试验时应检查:
1)手摇部分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
2)传动零件运转平稳,无异常声音、发热和漏油现象。
3)高度指示刻度是否准确,上下行程开关动作应灵敏可靠。
4)对于装有超载保护装置、高度显示装置的螺杆启闭机,应对发送、接受等进行专门测试,保证动作灵敏,指示正确,安全可靠。
5)对于双吊点启闭机,两螺杆同步运行应进行测试,应确保两螺杆升降行程一致。对于双电机驱动启闭机,应检查运行是否平稳,电流是否平衡。
17.5
17.5.1 埋件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埋件安装前,应对安装基准线和基准点进行复核检查,并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
(2)埋件安装就位并固定后,应在一、二期混凝土浇筑前,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和尺寸进行测量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混凝土浇筑,测量记录应提交监理人。
(3)一、二期混凝土浇筑后,应重新对埋件的安装位置和尺寸进行复测检查,经监理人确认合格后,共同对埋件进行中间验收,其验收记录应作为闸门及启闭机单项验收的资料。
若经检查发现埋件的安装质量不合格时,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返工处理,其处理的措施和方法应经监理人批准。
17.5.2 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1)在闸门及启闭机安装过程中,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按本章第17.2节至第17.4节规定的安装技术条件,对本合同所有闸门及启闭机项目安装的焊接质量、涂装质量、安装偏差以及试验和试运转成果等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和质量评定,并作好记录。安装质量评定记录经监理人签认后,作为本合同各项目验收的资料。
(2)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完成,并经试验和试运转合格后,承包人可向监理人申请对闸门、启闭机进行各项设备的验收。验收前,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下资料:
1)单项闸门、启闭机的设备清单;
2)安装质量的检查和评定记录;
3)埋件质量检验的中间验收记录;
4)闸门试验检测成果和启闭机试运转记录。
(3)闸门及启闭机验收后,在尚未移交给发包人使用前,承包人仍应负责人对设备进行保管、维护和保养。
17.5.3 完工验收
全部闸门及启闭机安装完毕,并经试运转合格,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52条的规定,向监理人申请完工验收,并按本章第17.1.4.3款的规定提交完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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