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公司员工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保证应急预案适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的管理。 3.职责
3.1 事故应急指挥部对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
3.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应急预案的制定、发布、组织演练、修订培训;对应急物资进行登记建档,每月检查。
3.3 相关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岗位应急措施方案; 4.工作程序
4.1 安全办公室组织每年对公司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修订。
4.2 安全生产办公室每年组织两次应急演练,演练前编制演练计划。演练过程参加部门进行记录,演练结束后参加演练部门和安全生产办公室共同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4.3 安全办公室每年两次组织进行应急相关知识学习培训。 4.6 应急事件管理
4.6.1当发生各类事故时,依事故严重程度,分别启动部门应急措施和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展开应急处置。
4.6.2事故发生后,公司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按各级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内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重大事故时,应集结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听从总指挥的安排和指令。
4.6.3发生事故后,发现人员要首先向部门领导报告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警。如事故形势严重,须等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部署和协调现场治安秩序和公司员工思想稳定工作;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请求社会救援。
4.6.4事故发生后,各应急救援专业队负责人应按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立即集结本队人员,携带应急救援装置,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展开救援。
4.6.5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重要岗位的人员,应采取正确紧急措施,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避免其它事故发生或事故扩大。
4.6.6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不可盲目施救,应首先分析事故形势,明确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风险程度,按可能发生的最严重的后果考虑,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和全面防护措施后,再展开救援。
4.6.7施救人员在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可能引发更加严重的事故或可能危及施救人员生命安全时,要及时采取措施,紧急避险,撤离危险区域,防止更大的伤亡。
4.7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
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恢复措施按各专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5.支持文件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办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6.相关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计划 应急救援演练记录 应急演练总结 应急物资储备登记表 应急物资检查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