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

2022-11-22 来源:钮旅网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

  ⼀、应变措施

  应付事态的变化⽽实施⽅式。例如《孙⼦·虚实篇》说:“⽔因地⽽制流,兵因敌⽽制胜。故兵⽆常势,⽔⽆常形;能因敌变化⽽取胜者,谓之神。”孙⼦⼜在《势篇》提到:“善战者,求之于势,不责于⼈。” 就企业经营管理⽽⾔,应该善于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竞争对⼿情况,制订出各种应变计划,以加强应变能⼒。在企业竞争中所指的“势”,主要有以下四点,要随时注意:  1.经济形势发⽣巨⼤变化,及时采取应变措施。

  2.在科技不断进步,本企业产品的社会需要急剧下降的情况下,就应审时度势,及时调整产品。  3.针对竞争对⼿的挑战,需要果断采取相应策略和应变措施。

  4.还要注意国内外政治经济⼤⽓候的变化及⾃然灾害等对企业竞争的影响,及时采取应变措施。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

  措施可以分为⾮常措施、应变措施、预防措施、强制措施、安全措施。下⾯是⼩编精⼼整理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精选15篇),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

  为确保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管理常态化,旌阳区通过动态督查、台账管理、追踪整改等⽅式,压实责任,严格监管,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各项⼯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确保学⽣安全。

  ⼀是动态督查。

  区委、区政府⾼度重视,组织区级相关部门组成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督查组,动态、随机抽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指导开展疫情防控⼯作,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时整改意见。  ⼆是台账管理。

  区教育局就全区100余所校外培训机构建⽴疫情防控管理专项台账,及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问题。  三是追踪整改。

  督促疫情防控⼯作落实不到位的校外培训机构按时对问题进⾏整改销号,并组织专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当前,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督查达到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落实。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2

  ⽬前我市向各县区、市级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印发了《关于进⼀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主要负责⼈(法⼈代表)要切实履⾏第⼀责任⼈责任,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围绕落脚点、流动中、就业岗、学校门各个关键点关节点,进⼀步压实责任、

排查风险、堵塞漏洞、加固防线,严格把各项防控要求落到实处。要进⼀步完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案和⼯作预案,确保“五有”:有防控⼯作指南、有责任制度(落实学校、班级、宿舍和宿舍⽹格管理责任⼈)、有防控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部门指导⽀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全⾯监测所有⼈员健康状况和培训场所的疫情防控情况,并按照防控监测要求定期报告,⼀旦发⽣疫情⽴即启动实施应对预案,及时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告,不得谎报瞒报漏报迟报。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3

  《通知》从严格落实个⼈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场所防控、严格落实疑似⼈员的防控举措等⽅⾯作出了具体安排。

  为扎实做好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作,确保全体员⼯和客户⾝体健康和⽣命安全,根据上级疫情防控领导⼩组指⽰要求,特制定以下⽅案。  ⼀、⽬标任务

  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提⾼琴⾏员⼯的⾃我防护意识和能⼒;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琴⾏的发⽣和蔓延,最终实现“零病例”、“零感染”⽬标。  ⼆、组织领导  (⼀)⼈员组成  组长:陈某某

  成员:李艳、倪婷婷、周⾄柔  (⼆)主要职责

  1、建⽴琴⾏防控⼯作联系⽹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客户健康状况。  2、细化领导⼩组下设机构的责任分⼯,明确⼯作机制,制定详细预案,做好长期应对准备;  3、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作⽅案制度: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作⽅案;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等台账登记制度,环境卫⽣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疫情防护健康教育制度。

  4、认真做好复⼯前员⼯疫情情况统计和琴⾏员⼯的疫情监控和⽇常检查,务必统计出来⾃有确认病例⼩区(街道、乡镇)的师⽣。

  6、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持式测温仪、医⽤防护服装、洗涤⽤品、⼝罩等物资,做好复⼯前琴⾏清洁卫⽣、全⾯消毒等⼯作;

  7、开展琴⾏隐患排查,实现供⽔、供电、消防安全的全覆盖、⽆遗漏、⽆盲区;

  8、把握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做好相关舆情宣传引导⼯作,掌握员⼯中的舆情动态。

  三、具体⼯作安排  (⼀)复⼯前的准备⼯作

  1、加强员⼯教育引导⼯作。通过琴⾏官⽅微信平台、⼿机短信等多种渠道普及防疫知识,引导客户提⾼⾃觉防控意识和能⼒,做好个⼈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

通⼯具,不参加聚会,不到⼈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复⼯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案对全体员⼯进⾏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

  2、提前告知具体复⼯时间。正式复⼯前,利⽤官⽅微信公众号、电话等⽅式就延迟复⼯具体时间(待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确定后另⾏通知),通知到每⼀位客户,并告知客户提前三天做好⾃查症状、⾃测体温,并将提前三天的祥泰码截屏发给前台,若出现咳嗽症状、体温⾼于37、0℃的,要暂缓来琴⾏。

  3、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建⽴员⼯和客户假期⾏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对琴⾏员⼯和客户进⾏全覆盖排查,实⾏“⽇报告、零报告”制度,店员⽼师每⽇了解客户健康状况、⽣活轨迹、家庭成员等相关情况;要求客户必须坚持⽇报告制度,没有异常的可以不报,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报告;琴⾏要严格按要求,不得漏报、迟报、瞒报、错报。

  4、做好员⼯⾏踪和健康监测。准确了解和掌握员⼯假期动向,在确定复⼯⽇期前三⽇内,通知员⼯和客户填报本⼈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排查摸底,建⽴管理台账。对有疫情⾼发地区居住史或旅⾏史的员⼯、客户,⾃离开疫情⾼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

  5、准备好应急物资与场所。陈某某根据需要,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持喷壶、消毒液、⼝罩等物品备⽤,在卫⽣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的观察室,⽤以暂时留观⾝体不适的师⽣,并优化⼯作流程、做好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

  6、做好琴⾏卫⽣防疫⼯作。在卫⽣防疫部门指导下,按照消毒操作规范,对琴房清洁消毒,确保卫⽣达标、不留死⾓,琴⾏内公共卫⽣间配备充⾜的消毒洗⼿液。

  7、严密组织安全隐患排查。陈某某联系有资质机构对⽤电设备、消防设施进⾏检测,确保安全,为复⼯做好准备。

  (⼆)复⼯当⽇⼯作计划

  1、复⼯当⽇员⼯应佩戴⼝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具,并注意与他⼈保持⼀定距离。  2、严控进⼊琴⾏管理,建⽴体温检测制度。进⼊琴⾏内的所有⼈员,均需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

  3、对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的客户,进⼊琴⾏时要严格进⾏健康监测。  4、通过多种⽅式,对客户开展公共卫⽣健康知识和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5、统⼀对乐器及环境进⾏消毒,保证教房空⽓流通及室内外环境卫⽣整洁。

  6、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如发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上报,同时配合当地医疗卫⽣机构做好密切接触者管理和消毒等⼯作。  (三)复⼯后的⼯作安排

  1、严格落实封闭管理,禁⽌任何⽆关⼈员进⼊琴⾏,逢⼈必检。

  2、实施员⼯体温监测制度。每天对员⼯进⾏测量体温,结果经前台汇总后报防控领导⼩组。体温异常者及与其接触者⽴即隔离,并上报防控领导⼩组。

  3、持续做好卫⽣防疫⼯作。全⾯做好琴⾏环境清洁,垃圾⽇产⽇清,保持⼲净、卫⽣,设⽴废弃⼝罩专门回收点;制定⽇常消毒⼯作标准和细则,对教房、接待区、办公室、卫⽣间等员⼯、客户聚集

场所和客户接触的各类物品每天定期清洁、消毒,定时通风换⽓(每⽇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流通,并认真做好记录。

  4、做好客户健康宣传教育。员⼯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做好健康宣传教育、⼼理健康教育,及时了解客户动态,建⽴⼯作台账并及时上报。

  5、暂取消琴⾏集体性活动。全球疫情未解除,琴⾏不组织员⼯参加各类⼤型集体活动,如⽣⽇趴、主题活动、等。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强化使命担当、众志成城、全⼒以赴,扎实做好疫情防控⼯作和教学⼯作。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4  ⼀、总体要求

  将全体教职⼯和学⽣的⽣命安全和⾝⼼健康放在⾸位,严格执⾏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我校疫情防控和有序办学。

  ⼆、全⾯细致做好⽇常疫情防控⼯作

  1、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市防控⼯作要求,我校教职⼯应在复⼯复课前组织⼈员和学⽣填《个⼈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做好师⽣健康全覆盖监测⼯作,做到⼀⼈⼀表,不漏⼀⼈。  2、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复课前,各校区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肺炎疫情卫⽣清洁与消毒指南》要求,选⽤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浓度和作⽤时间对各类教学、⽣活场所进⾏全⾯消毒。

  3、防控物资准备。合理测算储备物资需求,做好洗⼿液、免洗⼿消毒剂、⼝罩、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返校前⾄少准备可供两周使⽤的防控物资,并保障持续配备。完善防疫物资管理⼯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库、保管、发放、使⽤等过程规范有序,做到科学使⽤、专物专⽤。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返校后须保障教职员⼯及学⽣佩戴⼝罩,按每⼈每天2个计算。不得强制要求家长准备⼝罩等物资。在相对独⽴、封闭的场所设置“隔离室”,并与⼈员密集场所保持安全距离。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明确隔离办法、要求,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4、实施“封闭式”管理。各校区要全⾯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员进出,除员⼯、学员外,禁⽌其他⼈员进⼊培训场所。做好进出通道的管控,所有进出培训场所⼈员均须落实查验⾝份、体温检测、⼊校信息登记等流程,落实⼿洗卫⽣措施后再进⼊办公场所或⼯作场地,严禁任何⼈带病进⼊校园。校外⼈员⼀律不得进⼊。

  5、做好复课提⽰。各校区在具体复课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式告知学员和家长复课时间以及复课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复课。  6、⼊学通道设置

  开学时,各校区提前设⽴复⼯复课返校⼊⼝,建⽴相应数量的体温监测点,安放指⽰牌,划定检测通道,并安装隔离带。同时,设置临时留观点。

  (1)校区复课当天,各校区领导⼩组组长要在校统筹协调,校区应急处置负责⼈负责返校⼊⼝现场指挥,校区⾏政⼈员及班主任提前到达报到⼊⼝处,并做好相关准备⼯作。

  (2)当天复课班级的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在返校⼊⼝迎接学⽣,提醒学⽣佩戴⼝罩、有序排队,相互间隔2⽶。

  (3)进⼊等待区,⽤酒精对学⽣⼿部进⾏消毒,如学⽣对酒精过敏,可⽤湿纸⼱擦拭。  (4)依次检测体温,上交《个⼈健康承诺书》、《健康申报表》;如发现体温⾼于37、3℃的学⽣,班主任配合⽴即将体温异常⼈员引领⾄返校⼊⼝临时留观点,并陪护安抚学⽣。  (5)学⽣通过扫描学校提供的⼆维码证实⾝份,经查验⽆误后,⽅可进⼊。

  (6)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引导进⼊班级,在教室外进⾏⼆次消毒,填写《学员健康监测情况表(⼀班⼀表)》。

  (7)校区⾏政⼈员负责维持秩序,适时引流、控制好⼈流量,同时加强周边交通安全管理。  (8)在临时留观点,对体温异常⼈员重测体温,确认体温异常后,启动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家长接送的学⽣,让学⽣⽴即佩戴⼝罩并电话通知家长,询问14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途径史或有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如果有相关情况,打120通知相关医院派车接诊,并通知属地卫⽣防疫部门以及当地教育⾏政部门,如没有相关情况,通知家长接回家并及时就医。有家长接送的学⽣,劝返、叮嘱及时就医并按医疗机构指引处理。

  (9)报到期间,发现有未按时报到的学⽣,班主任要及时电话联系。如了解到有⾃测(⾃感)体温异常或不适,⽴即询问学⽣⽬前所在位置,安抚学⽣并告知应对措施,同时第⼀时间报告校区联络员、校区负责⼈,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三、严格做好复课后疫情防控⼯作

  1、实施错时错峰培训。各校区要按照培训学员的⼈数,错时错峰安排培训场次和班级⼈数,防⽌出现校门⼝交通拥挤、学员和家长⼤量聚集等情况。停⽌举办家长会和家长开放⽇等活动。

  2、继续实施“封闭式”管理。除本校区的教职⼯和学员以外,其他⽆关⼈员⼀律不得进⼊校区内。对进⼊校区的教职⼯和学员进⾏体温检测,并做好登记。未取得健康码“绿码”的教职⼯和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应予以劝返。相关⼈员须佩戴⼝罩,并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接触配送,⼀律不得进⼊校区内。

  3、严格卫⽣消毒制度。各校区要每天对培训场所实施消毒。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要妥善保管消毒剂,明确标识,避免误⾷或灼伤。每天做好各类教学、⽣活及⼯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严禁安排学员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严格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新冠肺炎流⾏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管理指南》,所有教室内⽆新风的风机盘管系统暂停使⽤。

  4、加强卫⽣健康教育。各校区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利⽤现有的官⽹官微、⾛廊宣传栏等平台,普及卫⽣保健常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教职⼯和学员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指导⼿册》,指导我校教职⼯和学员加强个⼈防护。要求养成勤洗⼿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礼仪,⼈际交谈应保持适当距离。

  5、建⽴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各校区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岗到课的员⼯和学员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的员⼯和学员,落实专⼈每天做好电话、⽹络访问,了解其⾝体状况,进⾏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并记录、汇总相关情况。

  6、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疑似患者,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应急处置预案》,⽴即启动应急处置⼯作,并及时联系当地卫⽣疾控部门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

作。

  7、“返校复学第⼀课”问题。要突出进⾏爱国主义教育、⽣命教育、科学教育、信念教育等“四个教育”,使“复学第⼀课”真正成为爱国主义教育课、思想政治理论课、爱国卫⽣运动和公共卫⽣知识普及课,选⽤河南省教育厅“返校复学第⼀课”视频内容,各校区负责⼈要围绕疫情形势和做好疫情防控等⽅⾯,为学员上好“返校复学第⼀课”。  四、严格遵守复⼯复课时间

  1、复⼯时间。通过复⼯申请核准的,即可有序复⼯,复⼯时间不早于中⼩学校开学时间。  2、复课时间。线下培训复课时间不早于中⼩学校开学时间,具体复课时间按省教育厅、市政府有关部署执⾏。  五、⼯作要求

  1、提⾼思想认识。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确保把各项⼯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健全组织领导。要进⼀步完善⼯作机制,建⽴由各区域校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作领导⼩组,并成⽴相应的⼯作组。根据疫情防控⼯作要求,制定各校区疫情防控⼯作预案,建⽴健全场地⽇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作⽹络,各校区应及时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员名单及其联系⽅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总校将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量,在复⼯复课前后加强对各校区进⾏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疫情防控⼯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作落到实处。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5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要求,市教育体育局及时采取管控措施,要求全市17家民办学校及72家校外⾮学历培训机构扛起“责任”旗,坚决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卫战。

  定责明责:强领导、早部署

  1⽉23⽇,教育体育局成⽴腾冲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作领导⼩组,统⼀组织、协调、指挥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研究制定防控⼯作策略,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类事项。同⽇,发布⽹上通知,要求所有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即刻停⽌⼀切集中教学和线下培训活动。  细责强责:发⽂件、硬要求

  1⽉25⽇,教育体育局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活动的通知》,要求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律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在不聚集的前提下,对学⽣和家长做好相关解释⼯作,以避免在学⽣和家长中出现不清、不满、不畏情绪。明确提出,对不服从管理、⼀意孤⾏的培训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纪追究责任。  守责尽责:全⾯查、久防控

  1⽉25⽇,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全⾯停训,并按照要求以打电话、贴公告和群信息等⽅式对学⽣和家长进⾏停训通知,同时做出认真细致的解释。经领导⼩组⾛访调查,所有机构培训活动均已停⽌,没有出现私⾃开展培训的⾏为。1⽉27⽇,要求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园成⽴疫情防控联络⼩组,及时完成上传下达等⼯作,并配合局领导⼩组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及民办学校的近期到湖北返腾师⽣情况排查,第⼀时间上报排查情况。1⽉28⽇,下发《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清退费⽤的通知》,要求各培训机构在不集中的前提下,⽆条件、全额清退已收费⽤,对不按要求退费的,将进⾏严肃处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6

  ⼀、常规筛查。复课后,对进⼊培训场所的全体员⼯与学员监测体温和健康状况,班主任或带班教师每天关注学员的出勤情况和⾝体健康状况,做好体温监测、因病缺勤请假、病因追查与登记⼯作。  ⼆、发现报告。开展筛查时,如发现发热症状患者(体温超过37、3度的发热者),检查⼈员应迅速向学校负责⼈报告,机构负责⼈需⽴即报告卫⽣疾控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

  三、患者隔离。患者员⼯戴⼝罩马上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学员应戴上⼝罩在培训机构内临时隔离,并及时告知家长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在送诊同时做好情况登记、上报⼯作。

  四、病例甄别。配合医疗机构迅速做好病例甄别⼯作,应核查其近期是否去过重点疫区,有⽆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聚集性病例接触史,分别按以下程序处置:

  1、如果有,应⽴即就地单间隔离,并送属地卫⽣疾控部门,由疾控部门转运⾄定点医院进⾏进⼀步检测(核酸)。协助开展密切接触⼈员的信息排查与处置,并报区教体局,由区教体局报告区政府和市教体局。

  2、如果没有,继续在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治疗。必要时可对发热病⼈进⾏核酸检测。机构在及时上报信息的同时,需及时了解患病⼈员动态情况,做好相应后续⼯作。

  3、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培训场所实⾏封闭式硬隔离。确诊病例的诊断应以卫⽣疾控部门为准。

  五、场所消毒。⼀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疾控部门指导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患者所在的场所、排泄物分必物、接触过的物品及可能污染的其他物品进⾏⼀次彻底的终末消毒,做好对物体表⾯和空⽓的消毒。

  六、应急指挥。⼀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主管教育部门应在第⼀时间成⽴临时现场指挥部,配合属地卫⽣疾控部门开展现场防控⼯作,在卫⽣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进⾏消毒和隔离等⼯作,严防疫情扩散,同时报区政府和市教育局。

  七、应急停课。⼀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属地卫⽣疾控部门指导下,迅速按要求启动应急停课程序。全机构应急停课的申请,由区教育局批准,并向区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个别及少量学员因其他病情或防控⼯作需要停课的,由培训机构酌情决定。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7

  为进⼀步做好各种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提⾼对院内各种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事件的应对与处置能⼒,确保⼴⼤师⽣员⼯的健康安全,依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作条例》等⽂件精神,结合我院的⼯作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确保⼀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坚决防⽌疫情传播及蔓延。

  本预案适⽤于在全院范围突然发⽣各种重⼤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物安全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的应急处置。  ⼀、领导⼩组  组 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副院长

  成 员:总务处处长、总务处副处长、学⽣处处长、医务室负责⼈、餐饮负责⼈、宿管中⼼主任、保卫科科长  报告⼈:  ⼆、主要职责

  (⼀)通过多种形式对学⽣进⾏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教育。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治宣传⼯作,增强师⽣卫⽣防疫意识和⾃我保护能⼒。

  (⼆)定期与当地爱国卫⽣委员会配合开展“三管四灭”(管污⽔、管粪便、管垃圾处理、灭蝇、灭蚊、灭⿏、灭蟑螂)为中⼼的爱国卫⽣运动,搞好环境卫⽣,在卫⽣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环境消毒⼯作。

  (三)有计划地做好师⽣健康体检和常见传染病的预防接种⼯作。

  (四)教育学⽣养成良好的个⼈卫⽣习惯,不与传染病⼈接触,⽣病及时就医;教育学⽣坚持锻炼,增强对疾病的抵抗能⼒。

  (五)做好预防常见传染病的必要药品等物资储备。

  (六)做好学相关部位的检测、消毒、空⽓流通及其它疾病预防⼯作。

  (七)院医务室应建⽴与开发区医院、开发区疾病控制中⼼等相关单位的有效联络机制。  三、应急处理预案  (⼀)应急响应⾏动

  凡学院内发⽣重⼤传染病等应急事件,⽴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全部到位,迅速开展救助⼯作,并及时向总务处及学院有关领导汇报,并按有关程序向当地卫⽣部门及疾病控制中⼼上报。  (⼆)现场急救

  1、学院发⽣突发各类传染病事件,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即到达现场,在统⼀指挥下,组织医疗卫⽣救治。在第⼀时间内⽴即通知区疾控中⼼。  2、迅速将病员转移到安全地区。  3、要本着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开展⼯作。

  4、对突发传染病,要在救治的同时做好隔离和疫源地的消毒。  5、对危重病⼈做到及时转院。  6、必要时要尽早求助上级医院的帮助。

  7、学⽣或教职⼯在校内出现传染病,在领导⼩组的统⼀安排下,要求传染病者⽴即戴防护⼝罩、⼿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即通知疾控中⼼。

  四、院医务室的⼯作措施及要求

  (⼀)提⾼全体医务⼈员的认识,加强领导,⾼度重视,把预案⽅案落实到实处。

  (⼆)经常开展专业技术⼈员处理突发公共卫⽣事件能⼒培训,提⾼快速应对能⼒和技术⽔平。  (三)全体应急队员必须坚守⼯作岗位,做到突发事件能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提⾼警惕,树⽴安全意识,发现各种可疑事件及苗头,及时请⽰汇报。

  (五)加强⼯作责任⼼,严把服务质量关,对可疑病例要认真检查,避免漏诊误诊,⼒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杜绝各种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

  (六)及时做好各种急救,治疗,预防,消毒药物,器材,设备及救措施的准备,确保应急药品和应急物资准备齐全,设备完好,随时调⽤。

  (七)利⽤各种宣传⼯具,做好各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事件因素的宣传教育,提⾼师⽣员⼯的防范意识。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8  ⼀、编制⽬的、依据

  为更加及时、有效地防控和应对可能发⽣的校内各类流⾏性传染疾病,保证⼴⼤师⽣员⼯的⾝体健康和⽣命安全,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特修订本应急预案。  ⼆、适⽤范围

  有效防控和应对校内可能发⽣的各类流⾏性、传染性疾病的发⽣。  三、⼯作原则

  防控流⾏性、传染性疾病在校内扩散,严格控制传染源。  四、组织机构体系及职责

  1、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作领导⼩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学⽣处、教务处、保卫处、宣传部、后勤产业处、计财处、各⼆级学院及事发涉及部门主要负责⼈。

  领导⼩组下设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  2、职责分⼯:

  疫情报告责任⼈为学校公共卫⽣科负责⼈和办公室负责⼈。

  办公室:负责做好传染病防控综合协调和监督⼯作,按规定和要求及时上报动态信息;根据实际协调落实⽇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负责应急情况下车辆保障;负责应急⼯作进展和处理情况的汇总,实时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学⽣处:负责协调督促各⼆级学院对学⽣中的疑似传染病患者或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进⾏筛查,要求和指导学⽣对⾃⾝健康状况进⾏密切观察,⼀旦出现可疑症状及时进⾏登记、检测与排查,实

⾏跟踪观察;对确诊传染病病例严格按照传染病处理原则执⾏;指导各⼆级学院做好学⽣思想稳定⼯作。

  教务处:负责学校正常教学⼯作的保障,做好上课教室等教学场所消毒与通风情况的检查;负责因病(事)和其他缺课学⽣的统计与反馈⼯作,督促指导⼆级学院做好病缺课学⽣的登记与跟踪管理⼯作;根据县级及以上疾病防治机构或定点医疗机构的休复学诊断证明,落实做好病例学⽣的休学和复学管理⼯作。

  保卫处:负责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加强24 ⼩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员流动情况;对疫区范围进⾏严密布控,疫情期间限制或停⽌集会等⼈群聚集活动;保持与辖区公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学校师⽣的⽣命财产安全。

  宣传部:负责校内外各种舆情关注、跟踪和监控,如校园⽹、论坛、微博、微信、宣传栏等媒体或媒介信息,及时进⾏舆论正确引导;做好校内外宣传及各类媒体的接待⼯作等。具体参见学校《突发事件对外新闻媒介联络接待应急⼯作预案(试⾏)》相关规定。

  后勤产业处:负责与卫⽣医疗部门的联系和沟通,配合卫⽣医疗部门做好对病例的确诊、密切接触者筛查及其他技术⼯作;负责各类相关的应急设备、药品等的购置、调度与保障管理等;落实和加强公共场所等的消毒与通风措施,做好安全警⽰,避免在校内发⽣交叉感染⽽导致事态扩⼤;督促相关部门和⼆级学院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做好校内公共环境卫⽣⼯作,实施定期检查;制定和实施师⽣防控知识教育和培训计划;负责⾷堂和其他餐饮区域、饮⽤⽔等⾷品安全保障,以及其他应急⽤⽔⽤电等后勤保障;落实做好相关防控情况记录与台帐资料整理;对疫情发展实时进⾏专业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宿管中⼼:配合后勤产业处做好宿舍区域的通风、消毒等措施;落实值班⼈员和隔离制度以及隔离⽤房的准备;加强学⽣宿舍卫⽣检查和管理。

  计财处:负责落实传染病防控专项资⾦的保障等⼯作。

  ⼆级学院:负责建⽴考勤监测制度,对缺勤的师⽣员⼯进⾏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因病缺课的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关⼼爱护学⽣健康,具体配合卫⽣医疗部门落实做好涉病学⽣防控知识教育、治疗、转诊等⼯作,并做好确诊病例的登记、管理和跟踪随访⼯作,随时保持与学⽣及家长的沟通联系,视情做好家长接待⼯作;加强晨检及因病缺课学⽣的追踪⼯作,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学⽣等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落实做好⽇报告⼯作;具体落实做好学⽣休复学⼯作,对经医疗卫⽣机构诊断不具传染性、不需休学的病例,各⼆级学院做好督促学⽣按时服药,并定期到医疗机构进⾏随访复查;落实做好本学院教职⼯有疑似传染病症状者或有传染病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相关防控⼯作;做好师⽣的思想稳定⼯作和学⽣保险等相关⼯作。

  其他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级学院做好传染病防治⼯作。  五、应急响应

  1、事件报告及信息发布

  遇有校内发⽣传染性疾病,有关当事⼈必须在发现疾病的30分钟内向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事发涉及部门领导必须在发现疾病的60分钟内通报学校办公室、学⽣处、保卫处、学校分管领导,学校应在接到事发涉及部门领导通报后马上启动预案,⽴即开展各项⼯作。责任疫情报告⼈必须在发现疾病的2⼩时内向市疾病控制中⼼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发⼆级学院应根据学校统⼀部署及时与学⽣家长联系通报;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络,保证24⼩时信息畅通;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应急处置

  根据职责分⼯,在市卫⽣⾏政部门和疾控中⼼的指导下,相互配合,措施有⼒,及时有效地做好各项防控⼯作。具体包括:对校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及⽣活垃圾等实施隔离消毒处理;对患者提供基本救护的同时做好隔离、防护、转院等⼯作;对疫区范围严密布控,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实⾏24⼩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员流动情况;各⼆级学院及各部门对学⽣及教职⼯的发热等情况进⾏登记、检测与排查;限制或停⽌集会等⼈群聚集活动;根据疫情需要做好校园内宣传⼯作及各类媒体接待报道⼯作等。  3、应急结束

  学校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撤除隔离监控指⽰后,撤销校园内监控,对隔离区域进⾏消毒处理;把疫情发⽣经过进⾏总结并以书⾯形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4、后期处理

  根据考勤监测制度,继续对缺勤的师⽣员⼯进⾏登记,坚持学⽣因病缺课登记制度,查明缺勤原因,发现问题及时与主管部门联系;对患病师⽣实⾏跟踪观察。  六、应急保障

  落实突发事件专项资⾦,做好防护⽤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供应和保障,随时做好应急准备。  七、附则

  本预案由学校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和上级有关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9  ⼀是制定校外培训规范

  为了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作的指导,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疫情防控有章可循,教育厅制定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作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办学⾏为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规定,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省内普通中⼩学、幼⼉园开学前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并向学⽣和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全⼒满⾜学⽣、家长的退费、改期等合理诉求。并明确提出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私⾃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特别是开展与学校招⽣挂钩的测试活动等顶风违规者,⼀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将其列⼊“四川省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是规范线上培训教学

  为了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教、不停学”的要求,充分满⾜学⽣及家长对培训的需求,教育厅⽀持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培训⼯作,并在四川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出了⼤量以⽣命健康、疫情防控、爱国主义、经典诵读、习惯养成等内容为主的⽹络课程,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实践,向学⽣宣讲中国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学⽣爱党爱国爱⼈民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情感,增强学⽣勇于担当、⽢于奉献的时代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对线上培训教学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多次强调,线上培训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的规定规范开展,不得违规组织开展超前超限超纲在线教学以及在线测评、考核等活动。省内⼀些有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紧急配置⽹络、设备和技术,将线下⾯授课程转移到线上开展,通过直播、录播等形式开展培训活动,充分满⾜了学⽣的学习需求。  三是不断加强⾏业⾃律

  四川省民办教育协会和各市(州)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挥协会的作⽤,不断加强⾏业⾃律,省协会及其专委会和市县民办教育协会先后发布了《倡议书》、《致会员单位的⼀封信》等,号召校外培训机构积极落实各级教育⾏政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疫情响应不解除不返校,物资保障不充分不开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上课,坚决筑牢培训安全防线。此外,⼀些校外培训机构本着⼤局意识和责任感,主动向各级教育基⾦会、兄弟公办学校捐赠防疫物资,助⼒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疫情防控⼯作。

  四是持续加⼤查处⼒度

  从实⾏突发公共卫⽣事件I级应急响应以来,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实⾏“⽇报告、零报告”制度。针对春节过后,校外培训机构通常会在农历正⽉初五左右开学的情况,从1⽉28⽇(农历正⽉初四)起,全省各市、县每天派出督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从督导情况来看,全省除了1个校外培训机构因办理家长退费短暂营业,已被当地教育⾏政部门严肃查处外,尚未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0  ⼀、总体要求

  (⼀)制定机构新冠肺炎防控⼯作⽅案,建⽴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  (⼆)安排专⼈具体落实机构防控的各项措施,设⽴专⼈负责本次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和处置等⼯作。

  (三)机构暴发新冠肺炎时,配合卫⽣健康部门做好机构新冠肺炎暴发疫情的处置等⼯作。  (四)保障机构防控必须的场所和物资。  ⼆、⽇常防控措施

  (⼀)机构与当地社区卫⽣服务中⼼(卫⽣院)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建⽴联系,明确机构联络⼈及联系⽅式,并在当地社区卫⽣服务中⼼(卫⽣院)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导下开展疫情防控⼯作。  (⼆)在机构门⼝开展体温检测,在机构门⼝加装洗⼿⽔龙头,或配备含醇免洗消毒剂,或配备简易的喷洒消毒器具,落实⼈员⼿部消毒⼯作,对有发热和咳嗽等症状者禁⼊机构。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加强机构封闭式管理,减少⼈员聚集和往来,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员、车辆进⼊,并对往来⼈员车辆造册登记。  (四)洗⼿间和⾷堂要配备⾜够的洗⼿液,保证⽔龙头等供⽔设施正常⼯作。

  (五)全⾯落实机构内的环境卫⽣与保洁消毒措施,由专职⼈员负责消毒,对课室和办公室做到⼀⽇⼀消,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任务较重的机构可聘请专业的PCO公司进⾏消毒处置。

  (六)加强对机构内学员和教师的健康监控,实⾏“⽇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如有发热、咳嗽、乏⼒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即让其戴上⼝罩,通知学员家长,引导其到医疗机构就诊,如有聚集性症状发⽣,机构联系⼈⽴即与当地社区卫⽣服务中⼼(卫⽣院)联系。  (七)加强机构内各场所的通风换⽓。

  (⼋)机构⾷堂⼯作⼈员⼯作时应穿⼯作服,⼯作服要每⽇清洗,如被污物污染时应及时更换清洗,接触⾷物时应戴⼝罩和帽⼦。

  (九)有住宿制的培训机构,加强⾃然通风,保证宿舍的空⽓质量。

  (⼗)机构设置临时隔离室,要求相对独⽴、通风良好、并提供⽔银温度计、外科⼝罩、洗⼿液、含⼄醇免洗洗⼿液等医疗⽤品和办公⽤品。

  (⼗⼀)做好机构员⼯防病知识培训⼯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新冠肺炎流⾏期间,室内会议室、课室内⼈员密集空间,建议戴⼀次性医⽤⼝罩。  三、疫情发⽣后的防控措施

  ⼈员⼀旦出现发热(额温≥36。8℃,体温≥37。3℃)、咳嗽、乏⼒、呼吸不畅、腹泻、流涕、咳痰等可疑症状时,⽴即按照《⼴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做好病例排查、转运、消毒、隔离、后勤保障等⼯作。

  ⼀、压实责任,成⽴机构健康监测、卫⽣保洁消毒等专责⼩组,明确职责并做好培训演练。  ⼆、建⽴健全机构与医疗等卫⽣健康机构、机构与教育⾏政部门、机构与家长及机构内有关部门和⼈员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三、制定复课⼯作⽅案,完善机构突发公共卫⽣事件应急预案,在教育、卫⽣健康、疾控部门指导下,⾄少各开展1次疫情防控演练、应急演练,确保各岗位⼈员熟悉掌握应急处置⼯作内容和流程。  四、建⽴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事件的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和消毒制度。

  五、建⽴员⼯招聘和学员招收健康监测制度。建⽴员⼯假期⾏踪和健康监测机制,掌握假期中本机构⼈员(含新招聘员⼯)的⾏踪和健康状况,了解患病⼈员发病情况;清查所招学员(包括新旧学员)的健康状况及疫情重点地区的`旅⾏史。做好员⼯和学员返校把关⼯作,禁⽌任何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员返校。

  六、划定相对独⽴、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机构内临时隔离室,⽤以发热⼈员转送前的临时隔离。场所设置和隔离要求按照本指引中的《学校设置新冠肺炎隔离场所⼯作指引》,⼈员转送等按照《⼴州市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由所在地疾控中⼼负责指导。  七、⽴即启动进⼊机构体温检测制度和⼈员⼿部消毒,严控⼈员进出机构管理。  ⼋、设置充⾜的洗⼿⽔龙头,配备⾜够洗⼿液。  九、全⾯做好机构的环境卫⽣与保洁消毒。

  (⼀)对机构全覆盖做好清洁卫⽣,整治卫⽣死⾓,进⾏⿏害监测和灭⿏。加⼤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度和频率,及时清理垃圾,保持环境卫⽣清洁。  (⼆)加强对机构物体表⾯和室内空⽓消毒。

  ⼗、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活以及各类⼯作场所(如教室、办公室、公共活动区等)的通风换⽓。  (⼀)保持⾃然通风,每天⾄少开窗2次,确保排⽓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流通。⽆法采⽤⾃然通风的须采⽤机械通风。

  (⼆)做好机械通风相关维护(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加强机构员⼯健康监护。若有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班、上课。

  ⼗⼆、做好机构员⼯防病知识培训⼯作,组织机构全体员⼯学习新冠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和技能。

  ⼗三、做好机构防护物资储备。

  ⼗四、加强⾷品安全管理,完善机构⾷品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集体⾷堂、厨房、餐具等卫⽣消毒⼯作。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1

  惠⼭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落实新冠肺炎期间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措施的指⽰要求,制订了《惠⼭区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作⽅案》,成⽴防控⼯作领导⼩组,并联合⼯商、公安、城管和各镇街道成⽴8个督查组,坚持每天现场督查,每天汇总情况,“借⼒打⼒”落实防控举措,对存在现实隐患的培训机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查处。

  ⼀是组织精细摸排。联合⼯商、公安、城管、学校和各镇(街道)社区组建⼯作⽹络,对全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排查,做到了“全⾯深⼊、⼀个不漏”,全区共排查各类培训机构444家,其中有证有照77家,有照⽆证229家,晚托类机构116家,⽆证⽆照22家。并在每个机构门上张贴《关于暂停开展培训机构线下服务》的通告。

  ⼆是坚持每⽇督查。为确保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期间坚决停⽌线下培训服务,领导⼩组办公室与所有机构负责⼈进⾏电话联系,传达各级指⽰要求;8个督查组坚持每天到机构进⾏现场督查,监督贯彻执⾏暂停线下服务情况。从年初⼀起,共组织125次督查,出动472⼈次,累计督查机构7086家次。所有培训机构都严格执⾏暂停线下服务规定。

  三是及时果断查处。对督查中发现的培训机构疫情控隐患苗头,领导⼩组果断采取措施,“借⼒打⼒”,对有照⽆证2家艺术类培训机构进⾏注销,对⽆证⽆照的22家机构实施封门关停,不仅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不出任何问题,更进⼀步规范了校外培训机构市场!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2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进⼊⼀⽉以来,和县教育局牵头,组织成⽴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多⽅⾯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督查⼯作。  加强宣传,提⾼疫情防控意识。

  根据政府通告要求,为确保学⽣在此期间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县教育局通过下发致全体家长的⼀封信到各个学校,家校联动,对家长疫情防控的具体注意事项进⾏宣传,重点要求家长不送学⽣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会议。

  1⽉14⽇,县教育局召开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会议,局分管负责⼈及校外培训机构主要负责⼈参加会议。职成股负责⼈就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政府疫情管控措施做了具体说明,并敦促各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业务,做好防控物资储备⼯作,加强疫情防控意识。  摸排⾛访。

  县教育局成⽴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组,组织⼈员深⼊全县⼤街⼩巷对校外培训机构进⾏排查⾛访,并张贴《关于⽴即暂停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及《和县教育局致全体学⽣家长的⼀封信》,同时和机构负责⼈就疫情防控管控措施进⾏了全⾯交流,要求暂停开设线下培训业务,做好疫情防控⼯作。在⾛访的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机构仍存在线下培训的情况,督查组现场对机构下达整改通

知书,要求⽴刻停⽌线下培训。为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县教育局开设了校外培训机构督查热线,接到举报后,县教育局⽴刻组织相关⼈员现场⾛访,对仍存在线下办学的机构,⽴刻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停⽌线下办学。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3

  为贯彻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从紧从严抓好各项疫情防控⼯作,切实保障师⽣⽣命安全和⾝体健康,现就进⼀步加强全市中⼩学幼⼉园(含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技⼯学校、外籍⼈员⼦⼥学校)、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提⾼政治站位: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防控形势复杂严峻。各区各校要站在保护师⽣⾝⼼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度,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政府、部门、学校(培训机构)和个⼈家庭的“四⽅责任”,落实校地联防联控、“五个⼀”等防控机制。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抓好本部门所属学校和审批登记培训机构的疫情监管⼯作,做到守⼟有责、守⼟尽责。要进⼀步完善疫情防控和应急⼯作预案,加强24⼩时值班值守,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凡是涉及疫情的信息,要第⼀时间向属地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边处置边上报,在思想上⾏动上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和松懈。  ⼆、严格封闭管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培训机构⼀律实⾏校园封闭管理,不得组织补课、答疑、辅导等各类聚集性课堂活动,⼀律不得组织学⽣参加游学、聚餐、社会实践等聚集性活动。严格执⾏“⽇报告、零报告”制度,⽆关⼈员⼀律不得进⼊校园。严格落实⼊校查验⼯作,对出⼊校园⼈员详细核查⾝份信息、⼝罩佩戴,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并做好登记。加强校内在建施⼯项⽬管控,实⾏“⼀校⼀策”“⼀项⽬⼀策”管理,严禁⽆关⼈员进⼊⼯地。继续暂停全市所有培训机构的线下培训活动,暂停开展暑期军训、校园内所有⼤型活动和⽐赛训练。各区要加强对辖区内学校、培训机构的重点⼈群、重点区域和重点防控管理环节的巡查、督查,特别要加强对核酸检测点学校等的检查和指导,及时堵住防控漏洞。  三、精准防控措施:

  各区要精准化落实防控措施,因时因地因校细化防控⽅案并到岗到⼈,坚持⼈物同防、多病共防,及时化解风险隐患。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必要不离宁”的要求,严控师⽣外出管理,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宁的,须按规定严格履⾏请假⼿续,严禁前往中⾼风险地区。做好离宁师⽣员⼯的跟踪随访,对师⽣员⼯活动轨迹进⾏核查,做到“⼀⼈⼀台账”,所有离宁师⽣员⼯应于开学14天前返回南京。加强返宁师⽣员⼯管理及与公安、卫健、外事、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重点摸排有境外、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师⽣员⼯及家⼈情况,专门建⽴⾃中⾼风险地区返宁师⽣员⼯的健康管理台账,并按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理措施。根据国家、省市要求,有序组织好12—17岁在校学⽣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作,尽快形成防控免疫屏障。  四、做好开学准备:

  各区要按照属地原则,统筹指导辖区内学校加强⼯作谋划,研究制定开学⼯作⽅案和应急预案,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演练;执⾏“复课先验收”程序,严格把控属地内培训机构的复⼯复课,逐个对照标准开展实地验收,不符合标准的⼀律不得复课。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教室、卫⽣间、⾷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环境监测、通风换⽓和消杀⼯作,核酸检测点学校等应当经环境采样检测合格后⽅可重新使⽤。要全⾯清点防疫物资,如有短缺的及时补齐补⾜,同时加强学校临时隔离点、体温复测点、物资储备室

等场所管理,完善防疫设施设备。要精准做好师⽣开学前14天健康申报⼯作,所有师⽣员⼯应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及时上报“⼀卡⼀码⼀表格”(疫情防控⾏程卡、苏康码和每⽇测温表)。  五、强化防疫宣传:

  各区各校要充分利⽤⽹络、微信、⼿机短信等⽅式,对师⽣员⼯加强正⾯宣传引导。要加强健康教育,倡导⽂明、绿⾊、健康⽣活⽅式,全⾯提升师⽣⾃我健康第⼀责任⼈意识,引导师⽣和家长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要关爱确诊师⽣员⼯,做好被隔离师⽣员⼯的⼼理疏导,开展在线⼼理健康辅导,帮助师⽣正确应对疫情。⿎励师⽣利⽤“省名师空中课堂”“⾦陵微校”等⽹络平台,居家⾃主学习,居家进⾏体育运动,居家开展劳动实践。要组织教师在线上对学⽣开展防护技能培训,帮助学⽣掌握卫⽣防病知识,少流动、少聚集,养成戴⼝罩、勤洗⼿、常通风、“⼀⽶线”、公筷制、分餐制、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卫⽣习惯和⽣活⽅式。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4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复课⼯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有序复⼯复课⼯作,切实保障师⽣⽣命安全和⾝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度重视,全⾯落实主体责任

  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复课⼯作严格执⾏国家、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联防联控”及“准备到位⼀家、验收合格⼀家、同意开班⼀家”的原则,有序推进,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各机构法⼈代表或校长作为第⼀责任⼈,要提⾼政治站位,加强疫情形势下复⼯复课⼯作重要性认识,全⾯负责本校疫情防控及复⼯复课⼯作,坚持把师⽣员⼯⽣命安全和⾝⼼健康放在⾸位,将防控⼯作抓实抓细,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确保复⼯复课⼯作顺利进⾏。

  ⼆、科学规范,全⾯细致做好复⼯复课⼯作

  (⼀)严格执⾏复⼯复课时间。在确保防控安全前提下,优先启动⾯向⾼三艺考⽣和⾼考复读⽣的培训机构⾼考补习班复课,其他线下的培训机构复⼯时间不得早于上述培训机构复课时间,经市教育局备案核准后实施。

  (⼆)严格做好复⼯复课准备。。各机构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中⼩学全⾯复学准备⼯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作。

  (三)严格遵守复⼯复课流程。按照“风险可控、复课必检”的要求,开展线下补习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作后,向市教育局申报线下开班,提交防控措施⽅案、《永安市校外培训机构复⼯复课申请(承诺)表》(见附件)。经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评估组实地评估检查,达标后⽅可开展线下培训,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复⼯复课⼯作。

  (四)严格控制招⽣范围。⽬前,⼩学⼀、⼆年级及幼⼉园学⽣尚未复课,开展线下培训不得招收此类学⽣,⼀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严格复课后⽇常管理。依法依规恢复培训业务后,按照要求实施错峰培训,严格控制同时段在校学⽣数量,第⼀节课开展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健康教育课,始终如⼀做好⽇常疫情防控⼯作。

  三、强化督查,全⾯维护安全稳定

  (⼀)加强督促检查。市教育局将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作组,在复⼯复课前后加强对校

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学⽣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的校外培训机构,将严肃处理、严格整改,确保疫情防控⼯作落到实处。  (⼆)加强风险防控。培训收费按照有关要求,严格执⾏“不得⼀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的规定,因疫情影响,符合规定或约定的家长退费诉求,要及时予以退费。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复课条件擅⾃复⼯复课的校外培训机构,将视情列⼊“⿊名单”,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15

  连⽇来,淇滨区教体局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230余家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消防安全、规范收费⾏为等⽅⾯进⾏了逐项检查。

  在检查中,⼯作⼈员对疫情防控不⼒、存在消防隐患、⼀次性收费超过三个⽉、培训合同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等问题的培训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和执法⽂书;对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培训机构,将年检登记定为不合格,直⾄吊销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临近寒假,校外培训机构成为学⽣最容易聚集的地⽅。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淇滨区教体局把校外培训机构作为教育系统防控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

  除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外,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完善防控措施,重点做到“四个强化”。强化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场所消杀、体温监测、扫健康码、“⽇报告”“零报告”等各项防疫制度。

  强化⼈员管理,要求师⽣⾮必要不出市,绝不允许师⽣到境外和国内中⾼风险地区。强化场所管理,严禁⽆关⼈员进⼊培训区域。强化培训管理,保证学⽣⼀⼈⼀桌、间隔1⽶以上、学习空间相对固定。

  该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或对校外培训机构采取关停等措施,希望⼴⼤市民给予理解。对关停通告发布后,校外培训机构擅⾃开展培训的,将依法依规给予上限处罚,举报电话为3278550、330096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