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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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民共和国建设部
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莆田市城市桥梁管理处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18年度迎宾大道木兰溪大桥、壶山跨线桥和城港大道城港大桥等3处桥梁涂装修复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8年度迎宾大道木兰溪大桥、壶山跨线桥和城港大道城港大桥等3处桥梁涂装修复工程。
2.工程地点:莆田市。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程主要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0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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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
五、发包人代表项目经理
发包人代表: 联系电话:承包人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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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六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三 份,承包人执 三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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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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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通用条款、经协商补充变更的协议书及纪要、中标通知书、答疑纪要、投标书、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文件、行政法规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见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标准)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肆套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工程所需的全部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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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工程进度计划、满足竣工需求的所有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文件、资料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后7天内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均一式叁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7天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 发包人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3日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2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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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 3.2.2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小于20天。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伍仟元人民币。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伍仟元人民币。
3.3 承包人人员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贰仟元人民币。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贰仟元人民币。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支付违约金 壹仟元人民币。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等;
(2)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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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材料、设备的选项及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的认定。 7. 工期和进度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开工前办理各项行政审批和许可手续。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9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壹仟元。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安全措施和防护
8.1 发现承包人安全措施或安全防护未到位或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发包人或监理每次/每处罚款发包人壹仟元。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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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12.2 预付款
12.2.1 本项目无预付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竣工验收7日内。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80%,待财政审核结算通过后15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 97%,逾期支付的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息计息。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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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3. 验收
发包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通知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 。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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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审计后结算造价的3%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后14天后一次支付全部剩余质保金 。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扣留审计后结算造价的3% 的工程款;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紧急情况接到发包人口头通知后立即到达工程现场,一般情况48小时内到达。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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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双方协商处理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20. 争议解决 20.4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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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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