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维持公平合理、奖惩分明之管理机制,使公司全体员工奖惩有所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奖惩等级说明
1、奖励分类: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 2、惩罚分类:开除、大过、小过、书面警告。
四、奖惩提议及审批权限
员工奖励、惩罚由其直接上级提出,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五、作业程序
1、各级管理人员如需对下属人员有所奖惩时,须按规定参考《奖惩条例》填写《奖惩审批表》。
2、若《奖惩条例》中暂无规定之条目,应由各级主管自行衡量提出奖惩,报总经理批准,同时增修《奖惩条例》。
3、《奖惩审批表》经最终批准生效后,由综合管理部及财务部联合执行,综合管理部予以公告。
4、所有奖惩金额均于奖惩发生月份之次月发放薪资时从工资里兑付或扣除。
六、奖励与惩罚金额规定
1、通报表扬:奖励金额50元; 5、书面警告:处罚金额50元; 2、嘉 奖:奖励金额100元; 6、小 过:处罚金额100元; 3、小 功:奖励金额150元; 7、大 过:处罚金额150元; 4、大 功:奖励金额200元; 9、开 除:处罚金额200元;
七、功过累计规定
1、一年内累计三次小功或两次大功者,工资自次月起提升1级,并做为今后职位晋升依据之一;
2、一年内累计两次小过或一次大过者,工资自次月起降低1级; 3、一年内累计三次小过或两次大过者,予以开除处理。 4、功过不得相抵。 八、附件 1、《奖惩条例》 2、《奖惩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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