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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联系单(关于桩基工程工期延长索赔事宜的回复)

2024-08-18 来源:钮旅网
C.0.1

工程联系单

工程名称: ******项目 编号:C.0.11-GC-2015- 文件类型:□技术 □安全 □进度 □质量 ■其他 事由 关于桩基工程工期延长索赔事宜的回复 签收人姓 名及时间 致: ******有限公司 抄送:***********有限公司 贵司项目部提出桩基工程工期延长索赔的函件(****-A-LXHJ-SW-025、****-A-LXHJ-SW-026)已阅览,本着合同“文来文去”原则,我司对此次文件进行简要回复。从来文汇总的内容和相关附件,可以看出贵司项目部的做事水准: 1、 逻辑水准:桩基实际施工时间段2014/1/3~2015/4/4(不含注浆结束时间),施工456天,其中有两个春节放假44天,2014/1/25~2014/2/10段,2015/2/10~2015/3/10段,真实正常施工为456-44=412天。如果按贵司提出工期延误403天,即现场1901根桩施工天数412-403=9天,按照真实施工机械数量,贵司创造了奇迹。 2、 文书整理水准:提出的资料汇总事项与附件未对应编号,如果按装订顺序,完全是杂乱无章。 3、 文件审核水准:既然提出索赔,相信是贵司领导层决策,那就知道文件的正式性。编号ZNZX-A-LXHJ-SW-025文件中工期延误374天,而计算是按403天,可想而知项目部对外文件发放的重视程度。 4、 举证水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求事项的事实依据,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贵司提出索赔证据都经不起推敲,详第三方监理单位已有初步审核意见。 5、 合同理解水准:请贵认真仔细阅读桩基合同“六、工期 6.4 以下情形发生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6.4.1 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6.4.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上述情况发生后5 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乙方未及时提出报告的,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 结合以上所述问题,请贵司项目部在以后提报的文件,首先具备客观事实、符合相关文件(招投标文件、图纸、合同、政策法规等)基础上,其次经深思熟虑、认真审核后再提报,否则我司认为此类文件为无效文件并直接快寄给贵公司审核。 (以下空白) (附件共 / 页) 发文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联系单分为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C.0.11)、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联系单(C.0.12)、 施工单位工程联系单(C.0.13)。 2、收文单位如有疑义,应在自收到本联系单后48小时内书面提出。 3、文件类型须标注,且本表不涉及费用。 4、本表发文与收文单位各一份。 第五版表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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