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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许可证

2021-03-22 来源:钮旅网


二级动火许可证

单位名称 工程名称 动火部位 动火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动 火 须 知 1、在隧道内非禁火区内进行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储气罐等容器外焊、割作业;基坑钢支撑登高超过5米的焊、割作业;离临时储柴油区5米、气油区10米范围内;离氧气、乙炔瓶库房距离不足10米;隧道内可能有瓦斯、沼气等突出的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 2、气割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且氧气、乙炔瓶不得同车存放,必须保证氧气、乙炔压力表完好,功能正常,乙炔瓶必须配回火阀。 3、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动火作业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4、二级动火作业由生产经理填写,报项目经理审查批准,安质环保部备案后方可动火。 5、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动 火 措 施 ⑴ 上岗前必须将所施工区域周围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干净; ⑵ 检查动火区域周围是否配置有足够的灭火装置; ⑶ 动火现场严禁吸烟; ⑷ 施工过程中动火人不能离开岗位,特殊情况下需离开的,必须将动火装置置于安全状态; ⑸ 动火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必须监护在动火现场; ⑹ 动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⑺ 动火人员必须持经过动火审批,持有动火证方准动火; ⑻ 动火结束后必须将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火灾隐患清除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批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监护人姓名 申请班组 申请动火人签名: 焊工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三级动火许可证

单位名称 动 火 须 知 工程名称 动火部位 动火时间 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钢筋加工区;钻孔桩作业区;基坑主体钢筋焊、割作业;基坑内、外废钢筋割除作业;基坑钢支撑焊、割作业;各类机械设备配套部分临时焊、割作业;生活区其它临时焊、割作业等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三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作业队或班组负责人填写,经安质环保部审查,现场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火。 4、气割作业,氧气、乙炔瓶间距不少于5米,距离明火距离不少于10米,且氧气、乙炔瓶不得同车存放,必须保证氧气、乙炔压力表完好,功能正常,乙炔瓶必须配回火阀。 5、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人及存查。 动火措施 ⑴ 上岗前必须将所在施工区域周围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清理干净; ⑵ 检查动火区域周围是否配置有足够的灭火装置; ⑶ 动火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者必须在远离明火作业区10米外抽烟; ⑷ 施工过程中不能离开岗位,特殊情况下需离开的,必须将动火装置置于 安全状态; ⑸ 动火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必须监护在动火现场; ⑹ 动火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⑺ 动火人员必须持经过动火审批,持有动火证方准动火; ⑻ 动火结束后必须将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火灾隐患清除后方可离开施工现 场。 监护人姓名 动火班组 申请动火人签名:

焊工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批准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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