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甲方:乌兰木伦村住宅小区第一施工区
乙方:吴志军(水暖工)
一、安全控制指标
1、坚决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
2、轻伤率每月控制在0.5‰之内。
3、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安全工作目标及责任
1、施工作业班组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法令、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工地安全纪律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随时接受项目部、公司安全部门及本工程安全员的检查指导,明确安全控制指标,保证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认真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3、各工种在开始作业前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履行签字手续,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不合格者勒令退出工地或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准作业。
4、职工食堂要保持卫生清洁、通风良好。不得食用腐烂、变质、发霉的食物;要放置消毒
液、杀虫剂等。
三、事故预防
1、各班组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每日对所用工具,机架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上报项目部或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班组长要不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每日上岗要进行班前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安全活动小结,并作好记录。对新进场工人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组织本组职工认真学习安全防范措施及各项操作规程。
4、每日对所用餐具进行清洗、消毒,食堂要防止蚊蝇滋生及疾病传播。
四、事故承担
由于违反工地各项制度及安全法规、规程所造成的安全事故,除勒令停工、退出工地外,并给予一定处罚,同时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连带责任均由班组承担。
鄂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字:
班组责任人( 水暖工)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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