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家梁煤矿
选煤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单位:选煤厂 施工单位:选煤厂
有效期:2016年1月1日-2017年1月1日
审 批
时 间 施工单位 单 位 施工单位负责人 调度指挥中心 机电信息部 安全监察部 机电副总工程师 安全副总工程师 地 点 选煤厂 编制人 厂区 意 见 签 名 审批意见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1、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不得在没有监护人员的情况下作业。
2、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对所属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告知作业人员由于上部道路存有污泥现象,可能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如果未经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并未正确佩戴相应防护用品可能存在气体中毒隐患,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掌握相应安全知识,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二次伤害。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3、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要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先打开防护盖,进行强制通风20分钟以上,经专业人员检测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各项气体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入,并要保持持续通风。在未准确测定有害气体浓度前,严禁进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场所作业。
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
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检测人员若进入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等防护器具,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在进入过程中如发现检测仪器报警,应立即撤离。
6、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前,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在有限空间外有人监护。
7、当现场发生气体中毒后,严禁在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入现场施救,防止发生二次伤害。可使用安全绳或佩戴防护用具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施救。
8、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有害气体、环境温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监测。
9、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10、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11、根据作业现场情况进行针对性维修操作。 12、工作完成后清理现场工器具及杂物。
附件一:《选煤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培训签到表。
附件一:《选煤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学习培训签到表。 培训地点: 培训人: 培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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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组 学习人员签字 日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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