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区兴业路小学
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高新区实验中学食堂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 采购人员采购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 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 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料。
四、 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 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 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 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八、 由食堂保管专人认真填写采购记录册,作好档案管理。
绵阳高新区兴业路小学膳食管理中心
201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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