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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盐务局食盐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2020-01-11 来源:钮旅网
沧州市盐务局食盐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1、《食盐生产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可研报告、设计书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县级盐业主管部门受理

报市局行业科受理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公开初审情况

国家盐管办发证 报局办公室讨论通过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不符合要求及食盐生产合理布局 注明理由退回 上报省局生产规划处通过 项目建设及验收通过 报省局办公室讨论通过 报国家发改委盐管办通过 1、申请条件:①依法登记成立的公司;②具备合理的生产规模;③产品质量达到《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④符合食盐生产合理布局和产销平衡原则 2、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可研报告、生产设计书;③设区市(扩权县)盐务局的请示报告 行政许可依据:《食盐专营办法》和《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食盐批发许可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报市局盐政科受理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 公开初审情况 未通过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报县级盐主管部门受理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报省局盐政处审核并通过 未通过 未通过 报省局办公室会讨论并通过 发放食盐批发许可证 报国家发改委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规定的仓储设施;④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设区市县(扩权县)盐务局的申请报告;③注册资本、经营场 所、仓储设施的证明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

1、申请条件:①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③有符合国家3、《食盐准运证》审批流程图

申请人提出申请 向县级盐管部门申请食盐生产计划 报市局行业科受理 3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省局运销处受理并通过

报局领导讨论并通过 下达盐生产计划 下达年度销售计划同时 给市局、黄骅分公司、 生产企业 黄骅分公司为生产企业开具食盐准运证 1、申请条件: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②有月度食盐生产计划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省局月度调运计划

依据《食盐专营办法》

4、《从事碘盐加工企业的指定流程图》

食盐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报县级盐业主管部门 报市局行业科审核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公开初审情况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报省局生产规划处审核并通过 报省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认可企业生产

1、申请条件:①食盐定点生产企业;②拥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食盐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③用于加工碘盐的食盐和碘酸钾的质量检测报告 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5、经营碘盐批发业务的审批

申请人提出申请

报市局盐政科受理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 公开初审情况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报县级盐主管部门受理 根据《食盐专营办法》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报省局盐政处审核并通过 未通过 未通过 报省局办公室会讨论并通过 发放食盐批发许可证 报国家发改委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规定的仓储设施;④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设区市县(扩权县)盐务局的申请报告;③注册资本、经营场 所、仓储设施的证明

1、申请条件:①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③有符合国家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6、在碘盐中添加其他营养强化剂或者药物的批准

1、申请条件:①碘盐定点加工企业;②拥有省级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食盐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③销售范围 申请人提出申请 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并取得《卫生许可证》 报县级盐业主管部门受理 报市局行业科受理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公开初审情况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报省局生产规划处审核并通过 报省局领导讨论并通过 同意企业生产、产品须注明销售范围 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7、《制盐许可证》的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供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报县级盐业主管部门受理并通过 报市局行业科审核 5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公开初审情况 报局办公会讨论通过 3个工作日机关内部及网上公开审核情况 监督部门局纪检 3041578 未通过注明理由退回 报省局生产规划处 审核并通过 报省局办公会讨论并通过 报省级人民政府并批准 同意申请人建设 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 核发《制盐许可证》 1、申请条件:①海盐生产规模年产80万吨以上 2、申请材料:①申请报告;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③土地或滩涂使用证明 依据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和国改工业[2006]605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制盐工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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