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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2022-03-28 来源:钮旅网


太山庙小学 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太山庙小学 2013年9月 二、4、⑧

太山庙小学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学校严禁学生、教师及家长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校园。 二、学校内需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实行分类,分性能,专房间、专人管理。

三、对危险物品的进出,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随时注意发现可疑情况发生。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安排专人管理,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安全因素,校园及时整改。

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保管、值班人员的工作责任制。遇到险情及时上报并拨打火警119。

六、各种危险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建立购买、使用、领取、清退等台帐。对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出入库必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

七、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应专库存放,双人双锁。性质相抵触的应分室存放,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八、做好防盗工作、安装防盗设施。 九、保管人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

十、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切断电源,关闭自来水。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十一、实验器材、药品一律不外借。

十二、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十三、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十四、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十五、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十六、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十七、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对于以下剧毒品:氰化物、砷及砷化物、硒及硒化物、铅的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有机磷、有机氯、有机硫、有机氰化物和化爪子碱等,应贮存于阴凉、通风、遮光的专室、专柜内,并严格地实行“二人管理,三人在场”的管理制度。

说明:剧毒危险品的两人管理,实验(管理)员和一名分管领导各管一锁。三人在场,系指管理钥匙的二人与使用人同时到场,办理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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