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安全岗位职责
1、教师是所任教课堂的安全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堂课阶段学生的日常活动的安全组织落实工作。
2、学生发生意外事故,教师在第一时间送医救治,并及时向学校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妥善协调事故的处理。
3、任职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在日常的学校生活中,任课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活动安全和学具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教育,特别要突出自我保护和同学间相互保护(主要指不在廊道、拐弯处奔跑,相互不打闹,不拥挤、有序进出校门和教室,不在校园内玩弄电器设备,不带危险物品到校或不玩弄锐利的教具和学具等)的训导。
4、在专用教室上课的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列队进出专用教室,加强对学生在专用教室上课的安全管理,并对教学用具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后勤处修理。
5、学生在校园内打扫卫生,不得参与擦二楼及其以上非走廊外侧的窗玻璃。学生打扫卫生时,负责教师必须在场护导。
6、上实验课时必须对学生进行实验器材安全使用的教育,对危险的器具、药物等必须严格操作规程,禁止学生自作主张。课前必须对器材等实验用品事先做好安全检查。
7、任课老师在体育课活动前,应当询问学生的身体情况,并针对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或者安排适当的活动。
8、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现学生生理或者心理异常的,应当给予帮助并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并向医务室人员汇报。
9、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安全管理义务。
西罗白小学
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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