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李振洲 承包方:王万斌
依照《合同》《建筑施工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施工范围:门、门套、窗套、楼梯扶手为红色,顶线、
墙面白色、原有木花纹为清漆本色,局部有变更听甲方安排。
二、 工程结算:本工程以施工面积数据为准,每壹平方米造
价捌拾元整。
三、 材料供应:机械设备,所有材料由甲方供给,机械设备
小型工具自备,如果甲方因材料及人为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由甲方负责。
四、 安全文明施工:甲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
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创造安全施工条件,如果达不到安全条件,乙方拒绝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如果违章作业,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任。
五、 在施工中坚决不准吸烟严禁明火,每天工作完材料要堆
放整齐,现场收拾干净严禁浪费材料,如有浪费现象,
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济处罚。
六、 工程质量与验收:本工程要求底漆四遍面漆五至七遍乙
方施工必须按照技术交底,明白施工要求,发生质量问题,如垂流,起泡、皱纹、脱落、裂缝、色别混合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
七、 付款方式:在进场施工中按工程进度付给工资,工程完
工后付至70%,剩余工程款在三个月后没有质量问题全部付清。
八、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在完成工
程内容,结清工程尾款,即终至,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201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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