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人个人信息和投资金额
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永丰街道新东街国际城 入股金额: 元(大写):
经过以上投资入股人友好协商,在公平、诚实、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风险共担的原则基础上,投资入股江西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广场分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签定以下协议: 二、合同期限
自2017年5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如各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否则,按退股条款处理。经协商,各方同意继续合作时,必须另行签定合作协议,另行签定协议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三、合作方式和内容
1、股份为100000元(人民币)/股;总股数160股。
2、各股东入股资金共计1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百万元整。 股东入股的股份在本协议书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股。
有效期满后如果企业继续存在,出现退股的,必须经过召开董事会并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本企业的股份转让必须依法进行并由董事会通过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通过。本协议书所称的董事即为股东,以下同。企业发展过程中如果向社会和本企业普通职员中小企业融资招股,董事会董事成员和监事会成员按相关法规确定。
3、本企业的股东即为董事会成员,企业由各股东共同组成董事会,由股份比例较大并综合考虑管理能力强的股东担任董事长;董事长为企业负责人(法人),负责组织企业经营战略的制定,领导董事会做出正确的经营决策。由董事长召开第一次董事会,在股东中推选一名作风正、人品好、有经验,管理能力强的董事任总经理,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和进行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有必要时总经理可以通过董事会进行外聘,必要时董事会聘任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董事会有权通过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同意罢免企业任何不称职的企业管理人员和一般职员。
4、第一次董事会的任务是制定企业章程,并根据章程制定企业管理和生产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和年度计划,经过股东协商通过。董事会委托的企业经营者严格按规章制度进行企业管理。
5、总经理生产经营中超过300000元(人民币)的重大决策必须由各股东协商确定,总经理不能擅自做主,否则发生的损失由总经理承担。
6、企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董事会,时间定于每年十二月的下旬,具体时间协商确定。除负责人外的股东不在企业上班时如果有重大决策,可通过电话协商,电话协商不了的,临时召集各股东进行协商。
7、企业的决策层为董事会,决策原则为:周密考虑,集思广益,平等协商,达成共识,维护企业和股东利益。决策要形成书面文件,企业总经理要严格执行已经形成书面文件的决策。
8、本企业从成立开始就必须参照现代企业制度,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领导作用;全员参与;过程方法;管理的系统方法;持续改进;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与供方互利的关系)为原则,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9、企业股东要及时进行市场预测和评估,作出正确的决策,抵御市场风险。 10、企业股东在企业正式成立后讨论决定企业的岗位制度作为工资分配的依据。
四、企业人事和分配办法
1、本企业要严防家族化,招聘员工和选择供货商、经销商等必须以能力和实力为准。
2、企业招聘员工由总经理管辖下的人事部门按照岗位需要,通过考核、评估选择,报企业董事会讨论通过。
3、总经理工资为35000元/月,董事为15000元/月,由总经理每月定期打入各董事账号;一般员工的工资由总经理按岗位初定,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工资由总经理指定财务人员每月定时发放或打入员工工资卡。企业净利润在年终结算完成后扣除%的企业发展基金后由股东按股份进行分红。
4、企业对有贡献的员工和供货商实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企业根据实际制定。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通过董事会有决策权和分配权、资金使用权。
2、股东是公司发展的主体,因此,收集与企业发展相关的信息,搞好与地方和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主动和销售商和供货商沟通,高瞻远瞩,进行市场推广,发展大量的客户是每个股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企业将根据发展的实际和为企业所带来的经济效益对有贡献者根据定单金额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合同定单金额的0.5%. 六、保密条款
各股东要对企业的知识商业机密进行严格保密,并制定具体的保密措施和制度。
七、违约处理
股东如果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其他股东在此后任何时间可以向违约者提出书面通知,违约者应在1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采取补救措施,如果该通知发出15日内违约方不予答复或没有补救措施,非违约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损害赔偿。投资入股合作协议书 八、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3、在争议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协议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九、条款的完整性
各股东均承认,已阅读过本合同,并同意:本合同为各方关于投资合作事宜的所有合同和约定的全部记载,并已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意向书与建议。未经全体股东书面修订,不得对本合同加以变更。
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十、协议(合同)的修改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有股东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的股东提出书面的修改建议和理由,所有股东协商同意后才能修改,并形成本合同的附件;协商修订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双方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有合同继续有效。 十一、不可抗力
1、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火灾、地震等等不可抗力事故,将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故
的情况通知另外的股东。并尽快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股东进行确认。
2、双方尽快根据此项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协商本合同的进一步执行问题。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合同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股东不负法律责任。 十二、标题
本合同各条标题仅具有提示和注意的作用,不作扩大的解释。对于合同内容的一切解释均以标题下的正文为依据。 十三、生效
本合同自各股东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1式份,股东各执1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股东(签章): 江西嘉百乐贸易有限公司
广场分公司(盖章):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4月25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