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是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及时、有效的针对性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对服务对象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2017年2月27日,省医改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确定从今年起,在试点的基础上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签约群众通过自己的家庭医生可获得多种形式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我县家庭医生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和具备能力的乡村医生为主,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医师、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等组成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方式提供签约服务。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涵盖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签约居民不缴费。
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门诊诊治,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按人均40元总额预付,个人承担50%的医疗费用。
个性化需求服务包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服务等,费用原则上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目前确定的收费标准为30元,试点地区居民个人承担20元,同级财政财补助10元。
城乡居民可根据实际需求自行选择免费或付费服务项目,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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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将为签约居民优先提供预约门诊或出诊服务,帮助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对于慢性病患者,延长常用药品一次性处方用量。综合医院、藏医院将组成指导团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并给予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检查、预留床位等资源,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住院和医学检验检查。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十问
一、为什么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面临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和慢性病高发等诸多挑战,以医院和疾病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难以满足群众对长期、连续健康照顾的需求。同时,居民看病就医集中到大医院,也不利于改善就医环境、均衡医疗资源、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证明,在基层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新形势下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家庭医生以人为中心,面向家庭和社区,以维护和促进整体健康为方向,为群众提供长期签约式服务,有利于转变医疗卫生服务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让群众拥有健康守门人,增强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为实现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奠定基础。
二、什么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以基层医生为核心,以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为支撑,通过签约的方式,与签约家庭建立起一种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以便对签约家庭的健康进行全过程的维护,为签约家庭和个人提供安全、方便、有效、连续、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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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约服务,畅通家庭医生与居民联络渠道,建立稳定、信任、良好的服务关系,让居民享受到更为便捷、贴心、连续、综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落实居民的个体健康管理,促进和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和个性化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格局。
四、家庭医生的服务内容有哪些?
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需求服务,以打包形式提供。其中,基本医疗服务包括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藏)西医门诊诊治;公共卫生服务包括国家和地方增补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个性化需求服务包括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转诊预约服务等。同时,可结合居民健康需求和自身服务能力,由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向群众探索提供重点疾病患者综合管理、康复指导、家庭护理、中(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五、如何获得家庭医生的服务?
城乡居民通过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即可获得约定的服务。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采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分片包干的形式签约;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需求服务包采取居民自愿原则,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签约,同期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对辖区内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及慢性病患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实行优先覆盖、优先签约、优先服务。以后逐步扩大签约人群。
六、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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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费用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补助资金承担,城乡居民接受服务时无需缴费;门诊基本医疗服务包费用按照现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目录确定,并按现行医保规定予以报销,城乡居民接受服务时须缴纳政策规定的个人负担部分费用;个性化需求服务包费用原则上由签约居民个人承担,有条件的地区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七、签约后群众能享受到哪些好处?
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使家庭医生成为签约家庭的健康守门人,不仅单纯开展常见病诊治,还会主动帮助签约家庭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预防疾病的发生。签定服务协议后,签约居民可优先享有预约门诊或出诊服务;对超出基本诊疗服务范围的需求,家庭医生可帮助其预约上级医院的专家门诊、大型设备检查等;需转往上级医院住院的患者,上级医院可优先安排住院;对于慢性病签约患者,可提供不超过8周的常用药一次性处方用量,对购药不便或行动不便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提供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八、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能否做好家庭医生工作?
家庭医生围绕签约对象连续性健康管理开展工作,主要开展预防保健、常见病诊治、疑难病症鉴别诊断和转诊等。通过全面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举措,目前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较好地具备了保障辖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能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后,上级医院将建立由相关科室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指导团队,与家庭医生签订相对稳定的指导服务协议,提供技术支撑,并通过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慢性病联合门诊、联合病房等形式,签约居民可享受到上级医院的指导和服务。
九、如何对家庭医生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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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立由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机制,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定期开展评价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本单位家庭医生服务团队进行内部绩效考核,进一步突出家庭医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责任主体作用,确保工作规范开展。
十、我省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到2017年底,全县城乡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2018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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