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原则上按职称和业务能力划分,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一级: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神经阻滞、低位椎管内麻醉、ASA分级1-2级的全身麻醉及疼痛治疗,掌握基本心肺脑复苏知识,掌握急救气管插管、中心静脉置管及有创血压监测技术,不独立值班,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二级:主治医师。独立从事椎管内麻醉、一般全身麻醉、疼痛治疗及简单的心肺脑手术麻醉,掌握心肺脑复苏知识,独立值班,负责麻醉恢复室的工作,完成急会诊,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三级:主治医师5年以上、副主任医师。独立从事椎管内麻醉、一般全身麻醉,特别是ASA分级3级以上的复杂疑难麻醉,独立并指导下级医师从事各种体外循环麻醉,掌握心肺脑复苏知识,从事疼痛治疗工作,负责学生和年轻医师的带教工作,完成各种会诊工作,独立值班,并担任麻醉巡回医师。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四级: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主任医师。巡视指导科室业务工作,亲自完成复杂疑难手术的麻醉及特殊手术麻醉,指导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主持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统筹安排。
二、授权与再授权:麻醉医师个人提交申请,交麻醉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进行讨论,将讨论意见上报医务科,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
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对麻醉医师资格进行分级授权。每年1-2次根据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与再授权。
三、责任制度
(一)工作安排应按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要求确定。 (二)下级医师遇到超出自己判断和处理能力的情况,必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巡回医师,严格按照医院三级医师负责制执行。
(三)下级医师请示上级医师一般按照就近原则,即首先请示离所在手术间较近的上级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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