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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

2020-02-06 来源:钮旅网
法学论坛2013年9期(中) 关于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思考 戴建伟 (上海大学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现如今的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主要是归纳中国社会主义中的刑事法制经验以及对原苏联的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有效的借鉴而构成的,相对司法实 践以及刑法的学术研究方面。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价值。本文主要以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为主。重点阐述了“移植论”所缺失的务实性与严谨性。并与中国刑 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对比.开展全面的思考。 关■词:中固刺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移植论 一、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的 内容与构架 (一)犯罪构成的基本框架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主要表现为 四要件、两大块的结构。所谓的两大块所指 的就是,按照主观与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把 犯罪构成具体的分成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四要件主要是对两大块开展的再次分析,从 而构成四大元素,分别为:犯罪主观方面、 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以及犯罪客体。这 四要件只有全部存在的状态下,才能够成立 犯罪。缺一不可【1】。 (二)概念与特征阐述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中,主要是刑 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会对行为的社会危害程 度以及危害性有所决定和体现,能够为此行 为提供必要的客观要素。其基本特征包含: 1.有机统一性 犯罪构成具体是由主观要件以及客观 要件互相作用、互相联系而形成的有机整 体。所以。犯罪构成能够妥善的体现主观与 客观互相统一的定罪厉.贝4。 2.法律实定性 犯罪的构成具备刑法分则以及刑法总 则的有效规定。所以,犯罪构成以坚定保障 的状态作用在罪行法定原则中。 3.价值承载性 不同的犯罪构成基本上,会对犯罪社会 危害性进行不同程度的表达。所以,以犯罪 本质为基本点,犯罪构成是最主要的构成系 统。 二、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所 受到的质疑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所遭到 的质疑,可分为移植论、改造论两个时期。 其中所涉及到的改造论是在上世纪90年代 兴起。主要开展的是技术形式的改造,所应 用的方式基本为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 论开展重组的过程。其中规定了较为繁琐的 规定。到最后不了了之。其中所涉及到的移 植论,也就是革新论,在2l世纪后逐渐兴 盛。伴随着德日刑法学的成果融入到中国, 一部分的刑法学者将苏联式的体系完全推 翻,逐渐的开展三阶层的刑法犯罪论体系。 继而将国际化目标实现[2]。移植论主要是对 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体系给予否定态 度,拥有着较多的理由,主要能够总结出几 点: (一)功能学与逻辑学角度 移植论者觉得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 论,在功能与构造方面存在不能够解除的局 限性和部分缺陷。具体表现为:四要件之间 依赖关系浓重,位阶关系不明显,只是将定 罪的结论展现出来,没有体现出定罪的过 程,这样的方式会造成错案的产生。在德日 刑法学中会展现递进式结构,会将犯罪的过 滤功能充分实现,一方面将定罪结论有所揭 示,另一方面还能够将定罪过程完善展现。 (二)价值学与历史学角度 移植论的推荐者认为,中国刑法学犯罪 构成理论只是复制前苏联成果,可是前苏联 所建立的刑法学,是在阶级斗争当中健全起 来,意识形态严重,学术质量严重缺失,不 能够加以利用,所以现阶段的刑法学需要摒 弃前苏联刑法学,要对德日刑法学有所重 用,则在世界刑法主流中有所融入。此外, 对意识形态排除,以基本的文化特质为重点 进行分析,中国在诉讼模式、司法体系以及 法律文化等方面,都和德日等国家拥有着一 定的亲缘特性,同时中国台湾所应用的刑法 学,也沿用了德日刑法学,可以看出中国刑 法学融人德日的可行特性[3】。 三、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战略 思考 虽然成长的过程中就是要经历自我批 评的过程,由于中国刑法学领域对不同的批 判声音予以采纳,并不断反思,才逐渐的完 善和发展了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可 是,还是会认为批判的展开需要对几点基本 规则有所遵守,其一需要在深入理解批判对 象的条件下;其二需要通过学术的方式进行 学术的批判。 (一)针对移植论的功能学与逻辑学角 度提出否定的意见 1.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与德日刑 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同时都拥有出罪的功 能,四大要件中一方面所显示的是积极的要 件,另一方面还会显示消极的要件,在四大 要件充足时,犯罪确定为成立,也就是将人 罪的功能有所发挥。在对任一要件缺失时, 则能够将犯罪成立予以否决。就会将出罪功 能发挥出来。移植论者仅仅是用技术性思维 进行的误读,同时对中国刑法严重的无视。 四大要件之间是界限分明、对应工整的,拥 有着较为显著的可操作性。 2.移植论质疑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 论缺失过程特征,其实,中国刑法学拥有着 充分的过程特征,具体会通过定罪的过程。 不是移植论者所说的缺失层次感和位阶性, 然而是同样拥有过程特性的。在德日刑法学 犯罪论中,体系过程会展现逐渐过滤的三大 阶层,后面的阶层不能够合理控制前面的基 层。可是,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的过程 特性,会突出逐—选择的四大要件,同时只 要其中的一项否决,都会制约其他要件的成 立与否。在逐项的筛选以及逐步的过滤之 298 间,只会存在不同的方法论,不能够绝对的 论证合理性『41。 二、针对移植论的价值学与历史学角 度提出否定的意见 (一)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虽沿用 原苏联学界。可是并不是移植论所说的纯属 复制,则是在对其学习的基础上而开展的改 善结果。针对法律的发展史进行分析,凡是 成熟的法律移植,一般情况下都会拥有调适 的过程。对于德日刑法学而言,也是沿用的 日本刑法学体系,在其中也有所创新和发 展。所以,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快速进 展是在改革开放后,以原苏联法学犯罪学为 基础。将构成理论中的知识内涵有所发展, 一方面制约了社会危害性,另一方面还制约 了其危害性的程度,继而将定量因素有效的 融人到了犯罪构成要件当中,对于认知犯罪 构成方面,逐渐的提高了危害性的质和量的 统一。 (二)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虽沿用 原苏联阶级斗争年代的体系,但不是移植论 者所言,而是刑法学领域细致分析的结晶。 其中的理论全部都拥有着相应的依据。并且 是现实选择以及历史传承的结果,不是阶级 斗争的产物。若对中国刑法学犯罪构成理论 体系带有成见,就是对历史的无知。在历史 的成面上来看待,四要件在新中国以及在原 苏联,都是积极的力量。而现在却被分析为 无产阶级斗争产物,成为了对自身的不认 可。 总结: 根据以上的论述,虽对移植论所存在的 缺陷有所指出,不说明中国刑法学犯罪理论 体系没有遗漏。所以需要对产生的较多批评 相应的进行检讨和反思,从而将中国刑法学 犯罪理论体系尽善尽美的体现。通过努力。 则会实现动态性与静态性、开放性与封闭性 都拥有适当的比例。 参考文献: 【1】王勇,金圣春.犯罪构成理论的当下图景与 可能走向——-21世纪第一个十年犯罪构成理论研 究的初步考察册.当代法学,2013,12(09):123—124. [2】徐剑锋.犯罪构成理论:刑法谦抑精神之载 体——剖解德日刑法学犯罪论体系 中国刑事法 杂志,2013,11(08):112一l16. 【31孙道萃.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的体系层次性 与平面式批评之回应——兼与刘艳红教授商榷『J】. 研究生法学。2013.10(07):103—104. [4】邓崇专-刑事责任论的地位守护与实践解危 ——以维持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为视角【刀.政治与 法律。2013,7(05):1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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