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五道河小学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保持校园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责任书。
一、 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值班巡查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学生非正常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并规范管理。
二、 做好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学生自防自护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精神,要经常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
包括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防火、防溺水、防电、防震等意外伤亡事故的安全知识教育。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监控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学生自防自护能力。
三、 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并迅速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
四、 做好交通安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师生乘坐不具备资质条件的车辆,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荷载人数。
五、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包住、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及有毒有害物品,按规定管理使用。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组织学生到参加扑火活动。
六、 做好饮食卫生及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加强对学生饮食卫生以及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教育。按要求加强学校和幼儿园管理,加强对师生饮用水以及各项卫生管理,保证学生饮水安全,
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 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抓好“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禁止学生将管制刀具带进校园,教育学生要团结友爱,避免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八、 班主任责任
班级是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的直接实施者,是学生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班主任因对学生安全教育不力,对学生违反规定行为或当学生受到外来人员实施的侵害行为时制止不力,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到的其他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属于失职行为。发生事故后,应追究法律和行政责任。如果教师不坚守岗位,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或学生,出现安全事故,教师要负全部责任。课间(或活动课)学生不得离开教师视线,否则后果自负。
九、 其他人员责任
其他人员主要指任课教师,一般情况下不负主要责任,但由于自己的过失而使自己分管的安全环节或承担的工作出现疏漏,因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因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他们要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五道河小学 主任(签字):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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