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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定稿版

2021-10-23 来源:钮旅网


江西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精编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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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发表时间:[ 2011-10-14 ] 来源:[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浏览次数:[ 32095 ]

第一条 评定标准

主任医(药、护、技)师须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知识,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本专业的新理论、新技术,根据国家和本地区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工作和研究的方向;对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有独特(创)的见解,工作业绩显着,取得重大(要)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论文、着作;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已开展应用的新理论和新技术,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和重大的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着,取得较大价值的临床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着作;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现资格以来,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考评合格。

取得现资格以来,出现下列情况者,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仿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已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者,延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期5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2、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二)申报副高资格

1、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满2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满5年,且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 3、大学专科毕业后取得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一致),并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7年。 4、护理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5年以上,并取得护理专业的专科以上学历,受聘主管护师满5年,可申报副主任护师任职资格。 5、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人员,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可破格申报。

三、外语条件

除符合免试条件外,需取得由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效合格证。 第四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水平)条件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主任医(药、护、技)师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5周以上。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 二、能力、水平条件(分专业要求) 护理专业 主任护师

(一)必备条件

1、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从事护理工作20年以上,其中护理管理8年以上。

2、全面掌握各项急救技能和本专科诊疗技术配合,能组织全院性大型临床抢救工作。

3、能主持编写和修订全院疾病护理常规、护理制度以及护理操作规程(见原始资料)。

4、为本专科护理学科带头人,对本部门科学管理成绩突出,达到三级甲等医院管理水平,在省内医院中具有一定的影响(省市级护理学术团体担任主任或副主任委员)。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6条,县级要求5条) 1、能对院内外疑难病例进行护理会诊。

2、能对多个护理专科进行专题学术答辩(晋升论文答辩)。 3、主持开展护理新业务、新技术不少于2项(印证材料)。 4、能组织全院性护理业务查房,每年6次以上(原始记录)。

5、了解国内外本专科发展动态,能承担大、中专教学和全院较高水平的护理业务讲课(提供课件)。

6、主持或参与医疗护理差错事故鉴定,参加评审护理论文及护理科研成果(见学术团体或有关部门证明)。

7、能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指导或理论讲座,每年1-2次(见有关单位或学术团体证明)。

(三)工作质量

从事本专业副主任护师工作期间,具有管理过3个以上科室的临床管理经验,能系统的完成整体护理个案病例及疑难病例护理专科查房,熟练掌握各种常用仪器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及时进行故障排除,掌握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的使用。 副主任护师 (一)必备条件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证,从事本专科工作15年以上,为本专业技术骨干。

2、熟练掌握基础护理操作技术,五项急救技能和本专科诊疗技术配合,能对下级护士进行考试、考核。

3、参与制订本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及操作规程(见原始资料)。

4、能对本部门进行系统的科学管理,成绩突出,达到甲等医院护理管理水平,在医院内有一定的影响。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要求4条,县级要求3条) 1、能对本专科进行护理专题学术答辩(晋升论文答辩)。 2、能主持本科护理业务查房,每年至少3次(原始记录)。

3、能承担全院性护理业务讲课或护理业务专题讲座每年至少2次。 4、能组织专科范围内大型的临床抢救工作及解决本专科技术难题。

5、对下级医院或下级护理人员进行学术讲座指导2次以上(见学术团体或有关单位证明)。

(三)工作质量

从事本专业主管护师工作期间,组织参与危重、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掌握常用抢救仪器的使用、日常维护、常见故障的排除及保养技能,掌握2种以上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有关的专业应用软件的使用。

第五条 业绩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1)-(10)条中的两条: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4)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 (5)省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人选;

(6)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的完成人;

(7)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完成人; (8)获市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完成人;

(9)有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课题,课题完成情况良好,并通过省科技厅结题或验收合格(排名前五);

(10)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通过省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排名前三);

(11)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通过市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排名前二); (12)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课题完成情况良好,并己通过市科技局或省卫生厅结题或验收合格(排名第一)。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工作任务,业绩突出。 2、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1)-(6)条中的两条: (1)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4)全省卫生系统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在培养期间做出显着成绩; (5)获市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完成人;

(6)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通过省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排名前五); (7)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通过市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排名前三); (8)有1项以上市(厅)级科研课题,课题完成情况良好,并己通过市科技局或省卫生厅结题(排名前三);

(9)新技术引进项目,通过省级验收(排名前三)或通过设区市级验收(排名第一)。

第六条 论文、着作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着1部(独撰,且在10万字以上)。 2、在SCI收录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现资格以来,正常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破格申报具备下列条件之二: 1、出版本专业论着1部(独撰,且在5万字以上)。 2、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第一作者)。 3、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 4、在省级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第一作者)。 肾内科专业 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能熟练掌握原(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疗技术。 2、能熟练掌握肾小管、肾间质及肾血管疾病的诊疗技术。 3、能熟练掌握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疗技术。 4、能熟练掌握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的应用。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掌握肾脏疾病X线、超声、CT、核磁共振等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2、掌握经皮肾穿刺活检技术、熟悉肾组织免疫病理检查的临床意义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3、掌握血液滤过、血液灌流、免疫吸附和血浆置换等技术的临床应用。 4、熟练掌握肾性高血压的诊疗技术。

5、熟练掌握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技术。

6、熟悉肾功能损害的同位素和∕或核素肾图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7、掌握泌尿系统(上、下尿路)感染的诊治技术。

8、掌握泌尿系统的血行造影及逆行造影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9、掌握肾移植术前后的有关诊断技术,如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的诊治等。 10、熟悉肾功能及肾小管功能(肌酐清除率、尿蛋白分析、B2—微球蛋白等)的测定原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操作技术,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副主任医师

(一)必备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5条,县级要求4条) 1、掌握原(继)发性肾小球疾病的诊疗技术。 2、掌握肾小管、肾间质及肾血管疾病的诊疗技术。 3、掌握急、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诊疗技术。 4、熟悉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技术的应用。

5、能正确指导下级单位和人员开展所掌握的技术。 (二)选择条件(省级、设区市级要求8条,县级要求6条)

1、了解肾脏疾病X线、超声、CT、核磁共振等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2、熟悉经皮肾穿刺活检技术、熟悉肾组织免疫病理检查的临床意义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3、掌握血液滤过、血液灌流、免疫吸附和血浆置换等技术的临床应用。 4、熟练掌握肾性高血压的诊疗技术。 5、了解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技术。

6、了解肾功能损害的同位素和∕或核素肾图诊断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7、掌握泌尿系统(上、下尿路)感染的诊治技术。

8、掌握泌尿系统的血行造影及逆行造影技术的原理及临床意义。

9、掌握肾移植术前后的有关诊断技术,如适应症、禁忌症、并发症的诊治等。 10、熟悉肾功能及肾小管功能(肌酐清除率、尿蛋白分析、B2—微球蛋白等)的测定原理,并能用于指导临床工作。 (三)工作质量

担任本专业主治医师工作期间,熟练掌握本专业的各种操作技术,主管或负责主治的病例诊断符合率、治愈或有效率、抢救成功率等医疗技术指标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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