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规范当偏心距≤1/6b时按5.2.2-2及5..2.2-3进行计算,偏心距>1/6b时,按5.2.2-4计算,因此,基础偏心距是可以大于1/6b,当基础>1/6b时,刚出现零应力区,零应力区随偏心距的增大而增大,按抗规要求,最大是不能大于面积的15%。
P=N/A±N*e/W
假设基础长为a,宽为b,基础沿宽度方向偏心距离为e
则W=a*b2/6
A=a*b
P=N/A±N*e/(a*b2/6)=N/A(1±6e/b)
因此,要保证1-6e/b≥0,即基础无零应力区域(或刚出现零应力区),则要求,e≤b/6
当基础出现零应力区后,实际基础面积已经变小,已经不能按上面公式计算。
当基础出现零应力为基础面积的15%时,则基础有0.15b宽度出现零应区,0.85b宽度为非零应力区,非零应力区重心位置为(距离Pkmax)为1/3*0.85b=0.283b,此重心距离基础中心的距离为b/2-0.283b=0.217b=1/4.6b,即偏心距为≥1/4.6b时才出现零应力面积≥15%的可能。
对于偏心距≤1/6b,其基础反力应力图形为图一,可按规范8.2.11-1及8.2.11-2进行计算。
对于偏心距>1/6b的弯矩计算,也可以参照规范8.2.11-1及8.2.11-2进行计算,只不过基础宽度应取非零应力区的宽度。
如图二,在新宽度b1范围内,其相对于新基础中心的偏心距是≤1/6b1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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