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实做好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大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重大意义,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校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我校成立了“营养餐”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总务主任、总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分管教师和班主任老师组成。领导小组对“营养餐”的财务、分发情况、质量、卫生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每学期至少要召开1次会议,听取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提出的意见,并将合理化建议提交学校行政会研究落实。 2、加强健康教育,使学生养成安全、卫生、健康的生活习惯。 3、学校设置专用的分发室,配备好分发设备,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4、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认真的完成好储存、分发管理工作。
5、入库食品必须认真检查,不能有过期、变质、污染牛奶、面包入库。入库的物品应认真登记。
6、实行索证登记制度,每批食品入库必须由供货商提供产品检疫、检验合格证及进货发票,建好相应台账。 7、每批食品入库后必须及时留样。
8、分发食品必须有领取人员签名,并准确登记数量和时间。
9、加强对分发室的管理与监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分发室。室内不准吸烟。
10、留样冷藏设备不准存放“营养餐”以外的食品和物品。 11、“营养餐”专职分管人员要搞好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整洁。管理员必须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定时对储藏室进行消毒。 12、 加强值班,防止不法分子投毒而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
呈贡区实验学校
2016年9月
呈贡区实验学校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管 理 制 度
呈贡区实验学校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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