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组织工作的主要任务,就在于建立维持一个高效率的实现管理目标的组织机构。其作用就是把组织内各个人、各个部门的活动按照一个方式联结起来,使共协同一致地趋向于一个共同的目标。
如何选择最佳和管理组织机构,必须遵循一定原则标准,设计和建立一个科学的、合理的、现代化的消防管理机构,才能适应实施消防管理职能的客观需要。管理机构的设计应根据系统的性质和担负任务的需要来进行。它的基本要求是便于分工和明确职责,便于控制和协作,机构精干,没有闲置和重叠,具有较大的弹性。领导小组与义务消防队就是实施消防管理和两种有效的消防组织形式。
第一节 防火领导小组
一、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单位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单位消防责任人任组长,吸收安监站、生产办、经营办、综合办和各队负责人参加。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综合办)为一单位防火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二、防火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及管理机构网络图 组长:王金虎
副组长:甘玉峰 丁子明 瞿芬斌 段晓光 小组成员:生产技术办(袁云)
综合办(李佳周 张虎森)
经营科(张霞 杨美玲 袁斌心) 安监站
机运队(何文习 刘子珍 张国贞) 通凤队(王永林) 网络图如下: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网络图
抢险何抢 文修飞组消防安全责任人:紧急事故处理工作组 王金虎 消防管理人员 甘玉峰 综 合 办 李佳周 义 务 消 防 队 张虎森 通讯赵联德络习组疏散赵引导云组安全防王护永救林护组物资杨供美应玲组 生技 办经营科综合办质监站机运队通风队综采队连采队炮采队 三、防火领导小组的任务
(一)贯彻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消防工作批示,研究和部署本厂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督促各部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责任制。
(三)根据季节特点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交流推广消防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行年终总结,布置下年度的任务,表彰防火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
义务消防队,是单位职工在不脱离生产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同火灾作斗争的纳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它是单位贯彻消防革作方针,进行群防群治不可忽视的主要力量。
一、义务消防队的作用
义务消防队的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司安监部及公安机关的支持和指导下,开展防火、灭火工作,对防止火灾的发生和及时扑灭补起火灾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形式
由安监站、经营科、综合办、生技办、机运队、通风队、综采队、连采队、炮采队的职工组成,其组成人员如下:
队长:何文飞
副队长:张虎森(专职消防干部)
成员:刘子珍 张国贞 孙候华 王玉林 解凤鸣 乔金栓 王怀英 杭和平 贺永峰 宗帮峰 李运明 王成 陈军 王永林 郭明则 刘东则 陈进林 武贵林 史东生
高海波 王旭胜 张艳军 崔清怀 高艳飞
由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综采办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事宜。 三、义务消防队的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二)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三节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村志,实行严格管理 。
(八)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一)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律行为,并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杨奖励的建议。
二、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监督工作,经常向单位汇报防火工作情况。
(二)督促各部门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防火制度。
(三)经常听取各部门有关对防火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当好单位参谋,提出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
(四)领导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义务教育和训练。
(五)检查各部门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督促遵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
(六)负责审批禁区动火的批准手续。
(七)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对新工人和外包工及外来人员适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八)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填写整改通知书,重大火灾隐患要登记立案,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九)组织制定、修改防火制度,检查防火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对于防火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或班组及时提出表杨和奖励。
(十一)按“三不入过”的原则,查明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研究处理。
(十二)建立、健全各类防火资料,负责防火档案的保管。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
施演练。
四、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工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革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火栓的纵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通道和安全通道畅通。
五、专(兼)职防火人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治火,依法进行防范管理。
(二)按照上级要求及时签订防火责任书,检查监督责任书的落实情况。
(三)熟知消防工作重点内容,明确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 (四)对各消防重点部位要经常检查,查出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
(五)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组织义务消防队,做好消防知识考核、训练工作。
(六)认真做好消防器材定点、定人、定期维修保养工作。 (七)定期开展总结评比考核工作。
六、部门区队防火安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区队的防火安全工作,把防火工作作为交接班的主要内容之一。
(二)及时传达上级消防部门的批示精神,经常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新工人进厂的防火现场教育及重点工种的防火安全教育。
(三)执行防火安全制度,经常巡回检查所辖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执行情况,支持班组安全员和义务消防员的工作。
(四)对班组出现的火警苗头及其不安全因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
(五)发生火警立即组织扑救,迅速报警,保护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七、职工防火安全职责
(一)必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各项防火安全制度,自觉服从各级消防管理人员的管理。
(二)积极参加防火安全知识学习,掌握本工种防火安全的知识和消防器材使用。
(三)生产时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头,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
(四)不得擅自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
(五)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厂区,对领用的各类危险物品要严格按章使用。
(六)单位规定的要害部位,未经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进出。 (七)不准私自移动各种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奋勇扑救,并报警。
八、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其有关消防法规。 (二)推动本单位研究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推动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三)对职工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搞好安全防火的自觉性。
(四)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 (七)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修、保养。
(八)组织群众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参加火灾原因认定。
九、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一)领导队员开 展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事的方针。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
行整改、堵塞漏洞。
(三)抓好宣传教育工作,有计划的对义务消防员及全单位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及灭火知识教育,组织灭火演练,不断提高防火知识和灭火技能。
(四)负责对全单位的明火管理、使用和监督,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熟悉全单位消防器材的分布和消防工作情况,负责制定防火重点部位灭火计划、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六)定期完成消防器材的更换工作,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七)发生火灾后迅速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扑救,参加火灾事故分析会,提出整改意见。
十、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一)严格执行本队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不断提高防火、灭火技能,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
(三)熟悉矿内的消防器材分布情况,发现灭火器材损坏或短缺应及时汇报。
(四)协助领导作好防火安全工作,当好消防骨干,经常向群众进行防火和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岗位职责 (一)焊工职责
1、盛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未经彻底清洗和清除可精馏塔气体的处理,不动火焊接。
2、有压管道、高压气瓶(罐、槽)和带气锅炉不进行焊接作业。
3、对管道(如暖气管),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的隔墙时,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不进行焊割和焊接作业。
4、焊接作业周围的可燃物,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进行防火保护,方可进行作业。
5、靠近稻壳、木屑板、草纸板、沥青等保温层,隔热、隔墙、防守设备的管道和设备,如需动火焊接,必须采取防火安全措施。
6、输送汽油、原油以及易燃液体的管道,需要焊接时,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干净后方可进行作业。
7、焊接作业完毕后,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
8、在非专门电气焊接作业时,现场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二)电工职责
1、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不许超过安全负荷。要经常检查,发现起负荷、短路、发热或绝缘损坏等,应立即进行查处和修理。
2、敷设线路时,不准用钉子代替绝缘材料。通过木质房梁,木柱或铁架子时,要穿管保护。在地下通过砖墙时,要用铁管保
护,改装或移装工程时,拆除线路要彻底。
3、电器开关箱要用铁皮包镶,其周围及箱内要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可燃物品。
4、要根据电气设备容量大小选用保险丝,所选用的保险丝其熔断电流约等于额定电流的1.5-2倍为宜。
5、对本单位变电室的电源线路要经常检查,要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变电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设备运行记录,室内要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和可燃物。
6、工作时间不准脱离岗位,不准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交接班要有手续,电气线路和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材进扑救。
(三)油漆工职责
1、严格执行防火安全操作和制度,油漆产附近禁止烟火,操作人员不得带火种进入作业现场。
2、油漆间严格控制油漆和深剂的规定存量。下班后及时清理,容器加盖,集中保管。通道和出入口不得堆放油漆、工种等物,保持通道畅通。
3、油漆作业场地要经常清扫,定期清除工作间和排风航空航天工业部内的漆垢、残渣等可燃物。作业人员用过的棉丝、手套、衣服等应集中妥善保管,不得乱扔乱放。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职责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当班消防安
全管理工作。
2、认真学习有关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知识,熟知其他学特性。
3、熟悉操作规程,掌握其灭火的方法,能熟练 使用消防器材。 4、负责岗位范围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5、负责岗位内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清洁,能判断中排除一般的设备故障。
6、操作人员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持证上岗。
7、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仓库保管员职责
1、保管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仓库的入库、保管、出库、交接班等各项制度。
2、保管员不得在库房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对外来人员要严格监督,防止将火种和易燃物品带入库内。
3、保管员应熟悉和掌握所存物品的性质,根据物资的性质进行储存和操作。
4、按物资性质分类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化学危险物品,气体钢瓶,贵重物品要与其他材料分隔存入。储存易燃液体、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进入库房的人员不得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
搬动物品时,要防止磨擦和碰撞;不得使用能产生火星的工具。
5、对爆炸性物品、剧毒性物品、剧毒品,要执行“五双制”:双人保管、双本帐册、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互相监督,堵塞漏洞。
6、掌握库房的储量,不准超储,库房内应留有检查堆放的主要通道,垛与垛之间、垛与墙之间应有间距。
7、保持库内整洁,经常检查物品堆垛、物品包装,发现洒漏、包装损坏等情况时,就及时处理。按储存规定,保持库内温度、按时打开门窗或通风设备进行通风。
8、性质互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分开存放,遇水或受潮能发生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或存放在低洼易受潮的地方,遇热易分解自燃的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库房内;
9、保管员下班前,细致检查库房内外,拉闸断电,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0、保管员应熟悉库内的灭火设施,并维护保养,使其完整好用。会操作灭火器材,会根据物品性质选用灭火器材,并掌握灭火方法。
(六)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必须按时接班,严密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接班后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车间、仓库、科室等部位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可疑情况,除认真处理外,要及时向质安部门报
告。对重点要害部位,对火源、电源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解决。
3、夜间不准饮酒,不准睡觉,更不得离开岗位,要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心查看各处。
4、发现火情,值班人员应迅速报火警,通知质安部门单位领导,并各极扑救火灾。
第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节 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原则
一、消防安全工作方针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就是在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上,要把预防火灾放在首位,动员和依靠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各项防火的行政措施、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从根本上防上火灾发生。
防消结合,是指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和扑救,必须有机地结合起来,也就是在做好防火工作的同时,要大力加强消防队伍的革命化、专业化、现代化建设,积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以便一旦发生火灾时,能够将迅速有效地予以扑灭。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所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操失。
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二)群众性原则 (三)科学性原则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制度
(一)凡属生产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值班人员需严格遵守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二)掌握易爆物品的性能,熟知灭火常识,并懂得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三)随时掌握作业场所的温度和通风情况,及时消除周围的易燃物。
(四)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作业场严禁吸烟,并监督检查,进入场所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
(五)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通风、阴凉、干燥、防潮和温度适宜的地方。
(六)严格遵守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严禁拖拉、摩擦和碰撞,严禁使用产生火花的工具。
二、防火安全检(巡)查制度
(一)凡因生产、工作必须动火时,应经主管厂长批准,经质安科和有关部门人员检查,划定安全区域,做好安全档板后,方可动火。
(二)凡因生产、工作必须动火时,应在厂房外选择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安全措施的方可动火,动火后应彻底熄灭。
(三)运行人员在接班或交班之前,应对管辖设备进行安全防
火检查。
(四)各科室、军队。每月应进行一次群众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全厂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五)节假日之前,应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在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六)当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主管厂长和消防指挥部成员,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同时对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及时报告消防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火灾部门应将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报告厂长、安监部门。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保障畅通,严禁占用。 (二)定期维护、测试安全疏散设施,保障防火门、防火郑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三)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上,不得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并设置明显标志。
(四)安全出品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严禁使用卷帘门、侧拉门、转门。
(五)严禁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品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消防值班制度
(一)消防必须昼夜二十四小时保证有人值班监控。
(二)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二人,连续工作时间不超过十二小时。
(三)自动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四)认真填写每日的消防值班记录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系必备的预防设备、其发放、换药、加收、调配等项工作统一由质安科负责。
(二)消防器材必须本着安全可靠的使用原则,放置在指定部位或墙上。禁止擅自移动挪作使用。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由义务消防员负责管理维护,必须将其作为一项专用设备,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移交。必须时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各种灭火器材及消防设备不准随意拖放,乱拉乱用,必须严格按照用途和性能合理设置。
(五)灭火使用后,要在值班记录本上记载,并及时将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告质安科。以便充装满药剂和调整装配。
(六)使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及其它废旧器材应交回质安科,使用部门不得随便处理。
(七)发现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损坏、挪用、乱放时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八)非本厂所属单位借用消防器材,需经质安科批准按本收
费。
(九)灭火器提取搬用时,不得从空中抛下,以免造成危险,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和横卧、地面滚动,不得将瓶阀对准人身,存放时应平稳,不得歪斜,防止损坏。
(十)灭火器应尽量旋转在阴凉干燥处,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淋雨,易冻器材做好冬保工作,室内过冬天必须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并保证道路畅通,用取方便。
(十一)不得随意乱开铅封。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制度,否则赞成的一切后果按消防有关条例将严肃处理。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条登记备案,经常督促落实整改。 (二)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项、定人抓紧整改落实,同时以书面形式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三)一些重大火灾隐患,难以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以求得解决;同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
(四)“先天不足”的建筑布局、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水源等方面的问题,一时确实无法解决的,要采取一些必要的临时性的补救措施,以保证安全,并逐步加以解决。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
档。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规范要求,熟知其特性。
(二)必须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用火管理制度。
(三)根据各类危险物品的类、项、标准、分类分项储存,登记造册,并符合分类存放的原则要求,不得超量储存。
(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监测、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消防安全措施。
八、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员或义务消防队,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
(二)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对灭火和疏散预案进行实地演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
(三)经常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维护、保养消防防设施和器材。
(四)定期向主管领导和公安消防机构汇报消防工作,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
(五)发生火灾时,积极协助扑救火灾,保护好火灾现场。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或部位根据本单或本岗位制订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灭火、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的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各单位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十、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和其它各项消防法规,严格遵守单位的安全防火制度,搞好本职工作,对有关部门和个人年终给予表彰和评先。
(二)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部门的个人,可视情况给予奖励,论功表彰。
(三)对不执行消防工作的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视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制定消防工作具体的奖惩条件和标准,以及评功奖的方法。
十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板报、电视、广播、标语,举办培训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普及教育。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要进行单位岗位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三)消防控制设备值班操作人员、仓库保管员、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应当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
(四)每月确定1-2天为消防安全活动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消防安全知识。
(五)生产开工前以及年初或中要进行消防演习活动,同时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六)经常向外来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主动同邻近单位和当地居民组织搞好消防安全联防工作。
(七)发生火灾后,组织召开火灾现场会,进行现场的消防安全教育。十二、工作场所防火制度
(一)贯彻消防法规,开展防火教育;
(二)定期检查各部位防火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三)检查防火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四)检查设备完好情况;
(五)落实防火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六)工作人员必须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七)材料库、炸药库内严禁携带明火、抽烟入内,严格按照
规章制度存放油脂(柴油、汽油、机油、油漆等)火工品。
(八)夜勤人员必须勤于巡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九)办公场所重点科室必须安装防盗门,库房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防盗设施。
(十)休班及节假日期间,必须加强安全防盗、防火管理工作,否则发生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纳入单位考核;若因此发生被盗事件,除上述处罚外,视情节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管理区要严格火源管理,实行动火作业实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的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安全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在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路线。
(三)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 负荷用电。
(四)爆炸危险场所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安装防爆电器设备。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实行专人负责督管,定期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系必备的预防设备,其发放、换药、调配等项工
作统一由安监站负责。
二、消防器材必须本着安全可靠的使用原则,放置在指定部位或墙上,禁止擅自移动挪作使用。
三、配备的消防器材和消防防备由义务消防员负责管理维护,必须将其作一项专用备用,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移交,必须时刻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四、各种灭火器材及消防设备不准随意拖放,乱放乱用,必须严格按照用途和性能合理设备。
五、灭火使用后,要在值班记录本上记载,并及时将情况用书面材料报告质安科,以便充满药剂和调整装配。
六、使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及其它废旧器材交回安监站,使用部门不得随便处理。
七、发现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损坏、挪用、乱放时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八、非本矿所属单位借用消防器材,需经安监站批准按本收费。 (九)灭火器提取搬用时,不得从空中抛下,以免造成危险,不得敲击、碰撞、抛掷、滚、滑和横卧、地面滚动,不得将瓶阀对准人身,存放时应平稳,不得歪斜,防止损坏。
(十)灭火器应尽量旋转在阴凉干燥处,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淋雨,易冻器材做好冬保工作,室内过冬天必须在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并保证道路畅通,用取方便。
(十一)不得随意乱开铅封。
(十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本制度,否则赞成的一切后果按消防有关条例将严肃处理。
防火检查制度
一、凡因生产、工作必须动时,应经主管矿长批准,经安监科和有关部门人员检查,划定安全区域,做好安全档板后,方可动火。
(二)凡因生产、工作必须动火时,应在选择安全地点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安全措施的方可动火,动火后应彻底熄灭。
(三)运行人员在接班或交班之前,应对管辖设备进行安全防火检查。
(四)各科室、区队。每月应进行一次群众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全矿每季度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检查。
(五)节假日之前,应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每次检查要在记录,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组织人员整改。
(六)当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主管矿长和消防指挥部成员,组织人员及时扑救,同时对不能立即扑救的火灾,要及时报告消防队。火灾扑灭后保护现场,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火灾部门应将原因、经过、损失情况报告矿长、安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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