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
为认真贯彻业主指示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与现场管理,强化项目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项目目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沈阳和佳道桥工程有限公司清原县2016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六标段)项目部。
第三条 术语、定义
1、领导:是指项目主要责任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2、领导带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职责
项目安质部负责本制度制订和领导值班表编排;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第五条 管理内容 1、带班制的工作形式
项目领导带班制,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对本工作日(当日8时—次日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2、 项目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1)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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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表格 缺。
(2)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包括: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的状况;
c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的整改落实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
(3)领导带班必须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4)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要求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5)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6)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7)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 第六条 其它规定
1、带班领导必须及时将本班工作情况进行记录和签名。
2、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登记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名确认,问题当面告知责任单位值班领导。
3、项目带班领导必须对带班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项目安质部、工程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机关人员值班车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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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表格 车辆使用由项目办公室同意安排,保证带班领导出行车辆的保障。 第七条 考核
1、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2、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3、不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4、无故不值班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5、带班和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的,考核责任人50元。 6、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由于车辆安排未落实导致不能按时值班的,考核责任人50元。 8、带班和值班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9、带班领导和值班管理人员每月无故空班两次及以上的,在当月安全生产例会上予以通报,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项目部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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