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附 件
建设用地单位 用 地 项 目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年 月 日
1
年 月 日
申请用地单位 用地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文号主要内容 区 镇(乡) 行政村 建设用地位置 区 路 地块 X = 1 建设用地范围 3 (座 标) 5 Y = 建设用地面积 Y = X = 6 Y = Y = X = 4 Y = X = 2 Y = X = X = 联系人 电 话 公顷折合 亩或 平方米 经办 人初 审查 意见 2
分管领导审查意见 局长审批意见 遵守事项: 一、本表是指经开区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须向经开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确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经审核后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经开区规划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用地:①必须持有批准的方案布局,用地红线。②批准建设项目有关文件。③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本表由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如实填报,若发生不实之处一律由申请用地单位负责。 四、本表有效期为三个月,自发表之日起,超过时间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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