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区党工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完成时限 单位 责任人 工作项目 责任分解 公示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 作会议进行动员布署,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形成方案,以党委(党组)文件印发。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结合实际,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明确具体任务,强化推进措施。 3月底 各级党委、党组织) 各级党委、党组织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 主体责任 承诺 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要向区党工委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3月底 召开党风廉政建专题会议 推进 召开民主生活会 设专题研究会,推进工作落实 区党工委和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经常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3次,会议内容要形成纪要。 适时 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1次,因工作需要可增开,会议内容要形成纪要。 党委书记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下一级党政“一把手”;约谈以个别谈话、集体约谈、任职约谈、重点约谈等形式进行;要形成约谈记录。
7月份 党委书记 约谈 落实“党委书记约谈制” 全年 责任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完成时限 单位 责任人 召开班子成员落实责任制专题汇报 定期述职 党风廉政建设责报告 任制情况报告 班子成员向同级党委(党组织)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增开,会议内容要形成纪要。 1月份 区党工委每半年要书面向市委、市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部门、各单位每半年要书面向区党工委、纪工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区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份向市委述责述廉;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份要向区党工委述责述廉 区党工委要组织安排考核组定期对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7月份 1月份、 各级党委、党组织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 6月底、 12月底 各级党委、党组织 向上级党委述责述廉 主体责任 考核 落实主体责任考核 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称职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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