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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职能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学籍考务科、实习科、教材设备科、师资科。教务处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校各年度、各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提出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方案和措施,当好校长的教学决策参谋。
二、拟定本校专业发展规划,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意见,负责新设专业的申报工作。
三、组织各系、部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和各门课程教学大纲;检查督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
四、负责制订和执行教学规章制度,包括教学工作规程、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考试工作规定等。
五、负责审核任课教师的聘任工作,检查教师的教学情况,审议系、部教师聘请和解聘意见及名单,报主管院长批准。负责和指导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
六、负责在校生的学籍管理和进修生、旁听生的教学行政管理,审核并颁发毕业证书。
七、负责组织全校的排课、调课、考试及教室调度工作,编排教学日历。
八、负责全校各专业实习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统筹搞好实习基地建设。
九、掌握全校的教学动态,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研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十、由教务处牵头,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新生报到注册工作。
十一、配合后勤处调配教学用车及教学用具等教学后勤服务事宜。
十二、负责召开有关教学会议,处理教学行政工作。
十三、负责教学业务经费的预算、分配和使用管理。
十四、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争取更多的支持和项目,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十五、负责设备和教材宏观管理工作。
十六、拟制并组织实施教学保障的各项规划与计划。
十七、组织年度教学经费的预算、决算,掌握教学经费使用的进展情况,适时提出调整预算等有关报告和建议。
十八、制定并落实教学保障规章制度及措施。
十九、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种教学训练场地、设施的建设。
二十、负责登记、统计和管理教学资产。
二十一、有关教学资产评估材料准备及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二十二、教学仪器设备和耗材等采购审核及督办工作。
二十三、研究教学保障的特点规律,收集、梳理研究成果及有关材料。
二十四、负责传达与教学保障相关的各项任务及部门间的协调工作。
二十五、做好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它院校之间的联系工作。
二十六、完成校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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