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镇机关、各村的各项经费拨款,预算内、预算外收入集中统一由镇财政所进行管理。
2、安排的经费,由财政所按照确定的资金来源渠道筹集资金,凭正式发票报销,专款专用。
3、机关各项开支实行分级审核,统一审定入账。
各条线的支出须事前请示,凡未请示,不予报销。
支出票据报销时必须手续完备,由经手人注明日期、事由、用途,再报领导签字报销。
未经签字同意,不予支出或报销。
单张发票在 元以下的由镇长签字报销, 元到 元的,书记签字报销, 元以上的党委会研究决定后由书记签字报销。
不按规定审批的,不得报销,不准入账;支出票证不是税务发票的不予报销。
4、办公室及各办需要购买办公用品,应由办公室统一制定购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并报镇长同意后方可购置,属政府采购的,由财政所按采购程序采购办。
5、不准私人借公款。
因公出差需要借款的必须严格控制借款数字,经镇长批准后方可借款,出差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帐结清。
6、差旅费报销,凡是上级明文会议或有公事需要外出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填写出差单,回来后由镇长审批。
外出考察学习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7、镇各办、所的各项支出,一定要坚持量入为出、精简节约的原则。
8、打字复印材料,原则上在镇上打印,确需到外部打印的材料,须到定点处打印。
9、镇财政所必须严肃财经纪律,必须定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汇报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日清月结。
10、镇财政所工作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
二、机关卫生制度
1、坚持每日上午上班前清扫室内外卫生,下午下班后清洗办公用具,保证办公环境整洁。
2、废纸屑等垃圾要放进垃圾桶并及时清理。
3、办公用具要排放整齐、美观。
4、每周一上午为卫生大扫除时间,各办除打扫本办公室外,还应按照我镇关于卫生区的安排做好本卫生区的清洁。
5、机关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落实由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操作,各办室配合实施。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主要服务于镇党委、政府的正常业务需要。
2、车辆管理和调配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党政办应做好车辆的维护,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外观整洁,平常作好检测,保证随时出车。
3、车辆因公外出时,驾驶员必须随时注意安全,严禁酒后开车,不能违章驾驶,车辆证件随人同行。
4、严禁公车私用。未经批准,驾驶员开车从事非公务活动,除承担运行费用外,造成责任事故由驾驶员自负,并给予通报批评及处罚。
5、镇领导成员各办、所因公用车,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能用车。
6、车辆的保养、维修,由党政办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在镇领导或财务人员的监管下进行保养、维修。
7、外单位用车,未经主要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借车使用。
8、节假日期间,单位车辆应统一停放至镇政府大院封存。
四、食堂管理制度
1、政府食堂主要服务于干部职工的日常用餐和接待上级领导以及会议用餐。
2、党政办配备食堂管理员专人负责食堂管理,炊事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和党政办的安排,并保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和餐具的清洁。
3、每天必须保证干部、职工按时就餐,不得随意提前。
4、食堂炊事员请假须由分管领导审批,准假后方才可离开,但必须自己找人代班,保证干部、职工就餐和外来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否则,按旷工论处。
5、食堂炊事员应向食堂管理员及时反映各种生活物资的准备情况,所需物资一律由食堂管理员采购。食堂采购明细每月由食堂管理员进行统计汇总,并向主要领导汇报。
6、食堂炊事员必须保证管好食堂内的餐具、电器和桌凳,如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和丢失,照价赔偿。
五、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镇党委政府印章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并建立登记簿和审批登记制度。
2、凡使用镇政府印章,均须领导批准。
3、不得在自定公文纸和自定介绍信上盖公章。
4、印章使用登记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执行。
六、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1、要严格执行计算机操作规程,禁止违反操作程序开关机器设备。
对因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计算机使用者的责任。
2、微机房要密切注意所有正在运行中的计算机及其设备,以确定其是否运行正常,网络是否畅通;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排除,同时有关领导报告。
3、严密防范计算机病毒。
所有计算机系统必须加装防、杀病毒硬件或软件,并及时对其进行升级。
禁止来历不明的硬盘、盘进行数据交换,禁止其他可能寄生病毒的载体进入计算机。
4、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微机。
5、各办公室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所需计算机软件耗材由办公室联系维修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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