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及相关法律之规定,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北京今久广告传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相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制定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 公司开发的 的传播推广策略、广告创意设计、作为销售工具的平面印刷品的设计、公关活动建议与辅助实施、软性宣传等内容进行合作(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二、合作期限
合作期为 ,即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
三、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需将本项目有关广告宣传所需的资料提供给乙方,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 甲方将和乙方共同制定媒体投放计划。
3. 甲方需对乙方提供的稿件或打样签字确认以示同意。
4. 在合作期间内,甲方未经双方商讨,不得单方面委托其他广告公司作为广告代理商。
5. 甲方应按期、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以保证服务工作之顺利进行。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细则、执行要求、时间进度、费用预算、计划目标等内容。
2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甲方认可的月度工作计划中所包含的内容,并对甲方委托其他方进行的.广告制作提供必要的支持。
3乙方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方案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使以上资料在发布之前处于受控状态。
4乙方应保证服务达到甲方要求;并保质、保量,按规定时间准时执行推广工作。
四、双方权利
(一)甲方权利
1. 审核乙方提供的广告、公关活动等策略、创意、设计以及发布方案,并享有最终签发权。
2. 乙方依据本合同所完成的广告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3. 甲方有权就乙方设计、策划的广告发布效果进行考评,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进行改进。
(二)乙方权利
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广告相关材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按时、按量支付服务费用。
五、广告服务方案认可程序
1. 乙方应在具体服务实施前数日内(平面广告为3~10个工作日、公关活动为10~15个工作日),提供符合整体营销策略的传播策略以及设计方案并提交甲方审定。
2. 服务实施过程中,如果甲方需要调整已经开会通过的阶段性策划方案或设计方案,乙方应立即进行相应调整,但乙方当期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六、费用支付办法
(一)费用额
公司整合宣传、公关策划、广告创意、设计(即附件一中的所有内容),本合同合作期限内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壹百叁拾万元整(¥1,300,000.00)
(二)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签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需要支付项目基础策划费,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2. 其余款项,按月服务费进行支付:
20xx年12月作为前期基础策划工作期,不按月服务费计算;
20xx年~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20xx年~月服务费为人民币元/月,个月共计万元;
甲方应于次月5日前,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即20xx年2月5日前支付20xx年1月份服务费,其余各月以此类推。
3. 乙方须于收到有关费用同时向甲方出具正规财务发票。
七、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7个工作日,乙方有权收取每天1‰的滞纳金;若乙方无故拖延致使设计服务工作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减收下月月费的1‰。
2. 如甲方无故拖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超过30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停止所有服务工作,乙方可选择:
A、待甲方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后方恢复工作
B、终止合作,甲方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3. 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除按月费标准支付先前月份的服务费外,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乙方作为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 本合同期限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甲方义务第四款之约定,即在合同期限内委托第二家广告公司做为全案广告代理商,甲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
八、其他
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2. 如有其他未尽事宜,须以合同或协议形式确认,其合同或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有关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日期:
代表签字: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