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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制度

2021-12-22 来源:钮旅网
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1.水利工程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采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2.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报告制度,对水利工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全面的辨识,确保不漏报、不遗漏。

3.对水利工程危险源进行评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事故类型、致害性程度、可能引发的后果和可能受到的影响等因素。

4.水利工程危险源评价结果应当及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应的职能部门,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整改和消除。 三、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危险源管理体系,明确危险源的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确保危险源的及时管理和整改。

2.对水利工程中的危险源,应当按照“先控制、再管理”的原则,通过技术、管理和制度手段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3.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危险源得到及时控制和管理。

4.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应当加强控制和管理,确保工程的安全生产。 四、危险源的处置与应急预案

1.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危险源处置与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处置与预案小组,负责危险源的处置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实施。

2.对于水利工程中的各类危险源,应当根据其性质和影响程度,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公示,确保各方人员都能熟悉和掌握。

3.定期组织对危险源处置与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其实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4.对于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源,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专门的应急处置专家组和队伍,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五、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

1.水利行业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监督与检查所有专业的、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2.对于水利工程中的危险源,应当建立定期的监督与检查制度,进行全面的巡查和评估,确保危险源得到及时消除和控制。

3.建立健全水利工程危险源监督与检查记录制度,对所有危险源的监督与检查进行记录,确保其实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4.对于监督与检查发现的违规行为和危险源,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汇报,对违规行为和未整改的危险源进行责任追究。 六、危险源的整改与验收

1.对于水利工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应当根据相关的标准和规定,建立专门的整改小组,对危险源进行及时的整改和消除。

2.对危险源的整改过程应当建立详细的整改记录和验收流程,确保整改过程的规范和有效。 3.对于危险源的整改以后,应当进行专门的验收,确保危险源得到了有效的整改和消除。 4.对于验收合格的危险源,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和改进。 七、处罚与奖励

1.对于违反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制度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处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2.加强对水利工程危险源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和奖励在危险源管理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3.对于对危险源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进行奖励和表彰,激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危险源管理工作。 八、监督与检查

1.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工作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与检查机构,对水利工程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与检查。

2.对于监督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3.加强对水利工程危险源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确保危险源得到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4.对于监督与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问题的整改和消除。 九、附则

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所有。 3.本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水利行业主管部门审批。

本《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旨在加强水利行业危险源管理工作,提高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工程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希望各级水利行业单位切实加强对危险源管理的重视,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水利工程危险源管理工作,为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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